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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狩猎开始


  直到现在地球上的人们也没有发现矿区到底处于星系的哪个位置。

  如果按照多元宇宙的概念来讲,这大概就是两个平行的地球因为某种法则而交融。

  传送裂缝的技术来自于金字塔,如果没有金字塔,人类或许会灭绝于大浩劫。

  狩猎盛会也因此没办法转播。

  毕竟两个世界说不定相隔了几万个银河系那么远。

  猎人们在狩猎场——红土林里连续七天厮杀狩猎。

  而举办方和各国的使者,则以大体育馆为舞台,举办着持续七天的歌舞盛会。

  猎人们争夺荣誉,各国的高层们则在此地建设外交。

  每一次狩猎盛会,都是新一轮的外交关系洗牌。

  在林肯堡垒强势的将要夺下第八层的“首通”时,世界的局势,也在这场盛会里,慢慢的改变。

  至于狩猎?

  人们当然在意最终是哪支队伍夺取了世界第一猎人团队的荣耀,也在意自己堡垒的猎人们,排名如何。

  但他们无从观看,也就只能在宴会的奢靡里,慢慢的等待。

  时间是报名之后的十五日。

  狩猎盛会,开启。

  ……

  ……

  树海。

  唐闲这半个月里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在半个月前,买完了光盘化的书本后,他把这些光盘找人重新剪拼了一遍。

  确保每本书都会在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时候戛然而止。

  然后他也不怕绕路的回到了矿区,返回了天阙平原,将这些故事光盘送给了白曼声。

  白曼声大为感动,虽然始终是冷冷清清的对待许闲,好感度却上升到了怦然心动。

  她认为唐闲给自己送来一堆故事,面对自己的时候,必然是许闲的人格。心里自然更欢喜了些。

  唐闲觉得这好感度早晚要掉回去。

  但到时候再把责任推给那个被他掰扯出来的唐闲人格就好了。

  所以也就没有进一步趁热打铁,送完这些小说故事后,他就飘然离开,活像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楷模。

  白曼声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没有多想,很快就按照唐闲教的,打开了有声读物,开始听人类世界的故事。

  第二件事,唐闲去了卿九玉的草原,从商路那里要了一些安艾,按照之前在进化区看到的配方,他将安艾做成了提取物。

  不为别的,只是注射给一些落单的驭山兽。

  为此还特别带着卿九玉一起去了趟血色荒原之外的地方,耗时一周抓了接近十五只驭山兽。

  大幅度的缩短了唐家羊肉馆的出货周期。

  卿九玉原本觉得有些残忍,要吃它们也就罢了,还让它们记不清仇人。

  她好奇唐闲怎么知道这么多人类的黑科技。唐闲说道:

  “这不是残忍,它们被圈养在这里,就是为了方便被我们吃掉。假使能够忘记过去的仇怨,快乐的等待被出货,不也是一种仁慈吗?”

  “再者,快快乐乐的活着,才能长更多的肉。肥宅是快乐的,也因为快乐才会肥。”

  “至于这种提取物,你可以管它叫孟婆汤。”

  “人类那边的一些不法组织搞的东西,挺好用的,我说过,人类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地方。”

  卿九玉没有多想,便相信了唐闲的话。

  唐闲说话总是让她觉得很有道理。

  在山石与树木甚少的血色荒原,狐狸们其实很难找到适合做窝的地方,加上这里并没有木林里的双相兰,作为战败者的迁徙,对它们来说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唐闲便带来了帐篷,教给卿九玉如何搭建,同时还告诉卿九玉周围的地形,以及适合做围栏的原木材料从何处去取。

  并且在部分闲置的草原里,种下了双相兰。

  这一切卿九玉看在眼里大为感动。

  唐闲的想法自然有些私心。

  把这里改造为第一支农场,让这些小狐狸们在大狐狸的带领下帮自己当监工。

  所以一切自然得用心。

  血色荒原的改造还只是初步阶段。

  唐闲决定等约佩拉平原战事结束后,再来看看。

  期间便留下卿九玉大力建设好了。

  卿九玉只觉得唐闲真是一心为狐族着想。这样好的饕餮可与传闻中不可名状的贪食兽差异太大。

  看着在荒原漫步吃草的小羊羔,唐闲心满意足的离开。

  时间也恰好过了十五天,今日便是狩猎盛会开始的日子。

  树海以南的巨大的土地都属于红土林,那里最危险的生物便是精锐级boss生物。

  生物种类十分丰富,极为适合狩猎。

  唐闲回到了树海的木屋,木屋里有依旧昏迷的唐索野。

  还有努力学习成语然而并没有半点起色的唐小九。

  阿卡司去援助黎铮了,此刻说不定正在红土林厮杀搏斗。

  冬染和乔珊珊并没有来矿区。

  乔珊珊被黎家邀请,受宠若惊的来了三十九堡垒。

  虽然住在第三层,但黎家在三层的宅邸堪称奢华。

  黎小虞对乔珊珊可谓特别热情,带着乔珊珊四处转悠,没给乔珊珊任何与唐闲待的机会。

  乔珊珊是不知道一些心思的,断没想到来三十九堡垒还能认识这么一个小富婆。

  每个堡垒都有每个堡垒的特色,由于堡垒转移的巨大难度,很多特产也只有在当地买到。

  所以乔珊珊疯狂购物中。

  至于冬染则是被乔珊珊拉着的,毕竟人生地不熟。

  加上狩猎盛会她们作为盛唐队伍的成员,也是黎家特别招待的对象,所以都有了参与宴会的资格。

  这便是全世界最上层的舞会,女孩们自然难以拒绝。

  唐闲没有去。

  木屋在冬染和乔珊珊之前的改建下,有了秋千架子。

  唐闲躺在凉椅上,清凉的月色下听着古代的读物。

  旁边还有荡秋千的唐小九,不时传来童趣十足的笑声。

  唐冰箱和唐嘎吱在一旁喵喵喵叫的斗嘴,他觉得很舒服。

  此间愉悦宁静。

  彼间战况焦灼。

  唐闲的目光,一直盯着南方的天空。

  ……

  ……

  矿区,红土林。狩猎盛会第一夜。

  作为整个阿玛拉洲以北最大的蓝色区域,两百只人类猎人团队虽然很多,但各自入场的初始地点不同,其实相隔也很远。

  尤其在这些红尾树和土寄树的遮掩下,这一块土地空间感很重。狭小的区域里也许也藏着无限的可能。

  没有任何足以辨认方位的道具。猎人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深入腹地,寻找猎物。

  黎铮的队伍,此时还在红土林的边缘。

  阿卡司走在最前头,由于唐闲和谢安握手那事儿,对于盛唐队员的本事,这些人都清楚了。

  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银发的人是阿卡司,但阿卡司展现的速度让他们每个人自愧不如。

  “前方三里左右,有一些生物,但都是强化级生物,狩猎它们的积分很低,要不要行动,你决定。”忽然出现的阿卡司对黎铮说道。

  “不弄,让别人去弄,虽然红土林很巨大,兽类繁多,但这么多人狩猎,我们最好只挑精锐级生物下手。”进入了战场,黎铮整个人就变得沉稳了许多。

  阿卡司点点头。

  他眉头紧锁,方才探寻一番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情报。

  但体内的兽血或许给予了他远超人类的危机感应直觉,阿卡司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是唐闲给我的信号弹。你拿着。”阿卡司将信号弹交给了黎铮。

  黎铮接过这烧火棍一样的东西,问道:

  “这玩意啥意思?是拿来做什么?”

  “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与其他人都保护不了你的时候,就用这个。他会看得到。”阿卡司轻声道。

  “喂喂喂,别说的我好像是个没用的司令一样,我也是七天赋者。”黎铮也没有拒绝好意,将信号弹藏在了最贴身的位置。

  阿卡司没有多说什么,身影连闪,便去了别处,继续探查周围的情报。

  长夜漫漫,所有人都知道矿区的夜晚是危险的,今夜到底会发生什么还未可知,但首先得有一个落脚地。

  ……

  ……

  宋缺的队伍马不停蹄,已经靠近了红土林的浅层区,巨大的土寄树林就在前方不远处,像一个鬼蜮的入口。

  林决的棒球棍上沾着血迹,宋缺的手上则提握着一颗结晶。

  身旁是一只被棒球棍敲成肉酱的荒原牛。

  “真奇怪,荒原牛虽然是精锐级生物,但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遇到?它们不是生活在更北边的生物吗?小诗,你去过北边儿,知道咋回事不?”问话的人是林决。

  小诗是一个小姑娘,不算可爱,面相上看倒有些凶悍,紧闭着嘴,目光无神的摇了摇头。

  从进入狩猎区域后开始,她就始终这幅表情。

  且无论队伍的行进速度有多快,小诗总是贴在宋缺身后一丈的位置。

  不多半分,也不少半分。

  一身功夫袍的雷老咳嗽了两声说道:

  “荒原牛的确在北方,我们且再往深处走走,看是否还会再遇到。”

  宋缺看着牛的尸体,说道:

  “生物会有迁徙,只是这个时间有些诡异,诸位可要保持警惕。”

  “有你做眼睛,我才不担心。”独眼王说道。

  林决也点头同意。

  宋缺心里有种不安的感觉。

  猎杀的第一头生物就是精锐级生物,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但偏偏是不属于这里的生物。

  宋缺有些在意,却也想不出原因。

  作为一个人类历史上凤毛麟角的十天赋者,宋缺所觉醒的能力,名为天平之眼。

  在施展的时候,识海里会短暂的浮现出视线中画面在未来的景象。

  宋家的大公子自然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进入矿区,他的能力也早早觉醒。

  小时候能够看到的是七分之一秒的未来。

  长大些了,便能够看到五分之二秒的未来。

  再长大些,其实也只是十二岁的时候,能够看到四分之三秒的未来。

  后来便没有测量过,极限的数据,只有宋缺和宋耕朝知道。

  就连林决这些队友也不知道。

  凭借着这种能力,宋缺对周围人的行为预测极准,这也是最适合做眼睛和指挥的能力。

  在未来的约佩拉平原战役打响后,宋耕朝相信不会有人能够比自己的儿子更加适合做全人类的指挥官。

  在算计这一块儿,他该是无人能及。

  宋缺四顾张望,确信目前是安全的,但那种挥之不去的危机感。

  ……

  ……

  林肯堡垒的进入点在整个红土林的外围的七点钟方向。

  小丑走在队伍的中央,他撇着嘴,眼神里带着某种渴望。

  电锯与猴子则在两边,警惕的看着周围。

  巫师不在队列里,光头s-004也不在队列里。

  但并没有人在意。

  医生的名字叫莉莉丝,莉莉丝紧紧跟着小丑,在确信周围没有外人后,她说道:

  “主人……004和黑蛇走了,我们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

  莉莉丝有些不懂,毕竟004和黑蛇的实力,可比电锯跟猴子强的多。

  而她的主人,根本没有战斗能力。

  小丑蜡白一样妆容的脸,皱起眉头的时候颇有些恐怖。

  “他们是去杀人,我们是去救人,当然不能在一起。你可比我的上一任助理差了太多。”

  莉莉丝不懂。

  此行就算不是为了猎杀那些生物,也是尽可能的击击败华夏的猎人们,

  跟救人有什么联系?

  小丑指了指旁边的大块头。

  “电锯以前是一个纸板厂工人,块头巨大,性格却很懦弱,他总是被人欺负。他或许肉体是健康的,但他的灵魂却病了。”

  莉莉丝不太明白,电锯这个外号,是因为这个大块头的一只手都变成了电锯。

  在林肯堡垒的猎人界里,电锯可是出了名的凶残。

  她无法将其与懦弱联想到一起。

  小丑也没有解释,只是发出渗人的笑意。

  “这片林子里,还有很多灵魂生病了的人,杀了他们是一件很扫兴的事情。004和黑蛇只是两个不懂乐趣的狗而已,把英雄,变成魔王才是最有趣的游戏。”

  阴森恐怖的笑声并不大,就像是某种只属于小丑的咒语。

  但却极为有节奏的响彻在莉莉丝的脑海里。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电锯,发现电锯的嘴角挤出了一个让人胆寒的笑容。

  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嘴角,也开始不自觉的挤出同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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