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别有洞天
曹峻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如同沙场上的重甲步卒方阵,将主帅李希圣围成铁桶一块。
曹峻看出一丝端倪,佩服道:“你下棋一定很厉害,而且肯定精通阴阳家的卜卦。”
因为以六境练气士的修为,青衫书生除非是三教鼻祖级别的谪仙转世,才能够一口气驾驭那么多的物件,但是眼前书生明显是投机取巧了,每次防御白鱼飞剑的穿刺,都大致算出了飞剑的轨迹和突破口,所以除了维持春叶、秋风诸物不坠,书生真正需要灌注灵气的区域,并不算太大。
这就像一场城池攻守之战,曹峻一方战力强悍,但是兵力不够,只能专攻一面城墙,书生看似在四面城墙上都布满了守城甲士,实则三面都是空架子,他只需要未卜先知,次次算准曹峻的进攻方向,防守起来就显得游刃有余。
曹峻心意一动,雪白飞剑撤出战场,回到主人身前,曹峻轻轻瞥了一眼,剑尖和剑刃都有些磨损,损耗比预期要多,好在白鱼短剑蕴含的剑意,在数百次砥砺打磨之下,剑意有所提升,说到底还是做了一笔赚钱买卖。
曹峻内心有些纠结,大骊皇帝是不敢为了一个齐静春,跟三教幕后势力掰手腕,但是为了一个有望跻身上五境的自家练气士,跟早已在别洲扎根立业的曹氏撕破脸皮,多半愿意。
曹峻破天荒有些犹豫不决,将白鱼收回剑鞘,同时握住了另外一把佩剑的剑柄,剑名墨螭。
他故意一脸恼火,道:“有本事别当缩头乌龟!”
李希圣笑着反问道:“你有本事当缩头乌龟?”
曹峻被噎得不行,他曾经是被一洲剑仙寄予厚望的天才剑修,追求的是天下无匹的锐气和杀力,当然没本事也没兴趣跟眼前青衫书生一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靠着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破烂货,死守城墙,坚决不主动出击。
曾有人形容剑修本身是轻骑,来去如风,风驰电掣,飞剑则像弓弩,与人狭路相逢,小规模厮杀,往往一个照面,敌人就死了。至于一位上五境陆地剑仙的飞剑,搁在沙场上的杀伤力,就像是一架床子弩,哪怕它只是被安静摆放在城头而已,可对于敌人而言,就是一种巨大的威慑力。
兵家修士是重骑,一旦被他将气势和精气神提升到巅峰,就等于是展开冲锋的重骑兵,攻守兼备,破阵无敌。
至于被山上视为大道无望的纯粹武夫,只是笨重且杀力一般的重甲步卒,哪怕是第八境远游境的宗师,能够御风而行,如果在短距离爆发中,没有成功毙敌,那么一旦被练气士拉开距离,陷入持久战,远远无法媲美练气士。
李希圣见曹峻不说话,伸手轻轻拨动,身前的一些小雷、秋风缓缓挪动,使得他视野开朗,李希圣主动开口道:“你这把剑所讲的道理,没讲透。”
言下之意,他愿意听一听那把墨螭的道理。
曹峻双手轻轻揉了揉脸颊,“你这人说话真是不中听,不过我承认你有这个资格,我有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咱们来一场生死之战,所有后果自负,与家国无关,如何?敢不敢跟我赌一把?”
李希圣摇头道:“你已经看出来,我根本就不擅长攻伐之道,所以你其实从头到尾,立于不败之地。”
丝毫不介意泄露底细。
曹峻无奈道:“你是坦诚还是缺心眼啊?”
曹峻看着那个年轻书生,没来由想起一位南婆娑洲最了不起的读书人,是醇儒陈氏这一代的家主。
传闻那位读书读出莫大学问的陈氏老人,两袖藏清风,一肩扛明月,一肩挑红日。
曹峻收起思绪,转头望去,只见一只通体鲜红的小狐狸,双腿自立,站在泥瓶巷一栋老宅的屋檐上,对曹峻说道:“老祖宗让我告诉你,要你适可而止,若是给阮邛打死了,他就随便在这边找个地儿,帮你葬了,好歹算是叶落归根。”
曹峻一脸嫌弃,“啥?你再说一遍!”
小狐狸咳嗽一声,从温文尔雅的模样,瞬间变得凶神恶煞,摆出双手叉腰状,骂骂咧咧,“曹曦那个老王八蛋,告诉你这个龟孙子,赶紧收手,如果惹恼了姓阮的铁匠,被打成一滩肉泥,他不会帮你报仇的,有几百个嫡系子孙呢,帮不过来,还说可惜你那媳妇还没娶进门,否则他就不会让我劝你收手了,给人打死最好,他好趁机而入。”
曹峻一脸云淡风轻,点头道:“这就对了。是老王八蛋的口气。”
李希圣不管这些,“如果不打,就请让路。”
“不打了,不打了,我打不死你,你打不死我,多没劲。”
曹峻笑道:“去铁匠铺子瞅瞅,瞻仰瞻仰圣人。”
曹峻身形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然后向铁匠铺子急急坠去。
至于龙泉郡内,不得擅自御风凌空的狗屁规矩,曹峻真不放在心上。
结果砰然一声巨响。
曹峻顿时如同一颗流星倒掠出去,最后等他好不容易停下身形,已经是数百里之外,之前已经在云海之中翻滚了无数次,在空中盘腿而坐,呕血不止,曹峻面如金纸,没有恼羞成怒或是气急败坏,反而泛起那张习惯性的笑脸,“从风雪庙出来的家伙,果然一个个脾气都不太好。就是不知道神仙台魏晋,会不会给人惊喜?”
那只皮毛鲜红的狐狸绕着曹峻打转,幸灾乐祸道:“吃苦头了吧?”
曹峻笑道:“又没死。”
狐狸啧啧道:“欺软怕硬的本事,倒是随曹曦。”
曹峻说道:“不欺软怕硬,难道还要欺硬怕软?你脑子有病吧?”
狐狸不以为意,抬起一只爪子挠着下巴,踮起脚跟,眺望小镇,“那块没能抢到手的古怪剑胚,咋说?”
曹峻黑着脸道:“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在一边怂恿我杀人夺宝,我最多就是跟那少年公平买卖。”
火红狐狸板起脸教训道:“做人呢,要坚守本心,你在外边如何,到了小小龙泉郡,就该继续保持,不过就是有个十一境的兵家圣人,你屁股后头不也跟着个十一境的剑修老祖?一个有天时地利,一个有趁手神兵,都是练气士里不讲道理的货色,旗鼓相当,他们打一架,你在旁观战,说不定还可以有所明悟,何乐而不为?”
曹峻冷笑道:“就曹曦那脾气,我算计他一寸,他能讨回去一尺。”
火红狐狸哪壶不开提哪壶,老调重弹道:“大不了让他将来睡几次你的媳妇,怕个卵?!”
曹峻默不作声,保持微笑,凝视着那只狐狸,年轻剑客的笑脸没有半点波动。
狐狸故作惊讶道:“哇,真生气了啊,吊儿郎当了一百年的曹峻,竟然也有较真的时候?”
曹峻微笑道:“闲来打蚊蝇,忽起杀尽蚊蝇心。”
白鱼出鞘,虹光乍现。
火红狐狸的头颅高高抛起,但是却不见丝毫鲜血溅射。
那颗头颅仍然在开口说话:“哎呦,这出剑速度,慢得跟乌龟搬家似的,还天才剑修呢,真是丢人现眼。”
无头之身则大摇大摆走路,扭着屁股,根本无视白鱼飞剑的一次次穿透身躯,空中头颅继续挑衅道:“你这绣花针是挠痒痒啊,”
这一片空中,剑光暴溅,白虹纵横。
别说被切分出十七八块的身躯,就是那颗头颅都已经变作八瓣,但是当白鱼飞剑出现一丝凝滞,一瞬间狐狸就恢复完整。
如此反复循环。
最后曹峻叹息一声,收剑入鞘。
狐狸扭了扭脖子,走到曹峻身边坐下,“年轻人,多大的本事,就说多大口气的话。”
曹峻点头道:“有道理。听你的。”
“既然如此,等你把媳妇娶进门,借我睡一睡?反正她是女的,我是母的,谁占谁便宜还不好说呢。”
狐狸又开始作妖,讥讽道:“哇,咱们南婆娑洲一百年前的那个头号剑仙胚子,如今的九境大剑修,今天突然这么听话?”
“年纪轻轻”曹峻,原来早已百岁高龄,他此时举目远望,嘴唇抿起,对于那头狐狸在耳边的挖苦,置若罔闻。
————
陈平安快步跑到李希圣身边,忧心忡忡道:“没事吧?”
李希圣微笑道:“头一回打架,于是遇上了剑修,其实心里挺慌的,不过结果还不错。”
陈平安如释重负。
袖中那枚银锭剑胚已经恢复寂静,在曹峻离去之后,就不再滚烫颤动。
青衣小童突然一个飞身直扑,抱住陈平安的腰,“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果然猜得没错,一不小心走在路上,就要被人打死的,小镇待不得,待不得啊,老爷,你行行好,放我滚去落魄山修行吧,我保证,我发誓从今天起,一定勤勉修行,日夜不歇,别说是餐霞饮露,就是在落魄山吃草根嚼烂泥,我都干!”
李希圣忍俊不禁,赶忙安慰道:“曹峻之流,终究是极少数。我虽然不曾走出小镇,不过可以确定,曹峻这样修为高、脾气怪的人物,屈指可数,你不用太紧张。”
青衣小童没有理会李希圣,只顾着跟陈平安哀求不已,被陈平安推开脑袋后,就转为死死抱住他的一条胳膊,身体后倾倒去,死活不让陈平安继续前行,“老爷,发发善心,求你啦!大不了我还你一颗普通蛇胆石,行不行?!老爷你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从来就胆子小,走个夜路都会两腿打颤,结果这才到了小镇多久?咱们不过是出个门,剑气就嗖嗖嗖的乱窜,我是真怕啊……”
陈平安只好停下脚步,无奈道:“你认识去落魄山的路?”
青衣小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难得认了一回孙子,“老爷,都这个时候了,我哪怕不认识也装着认识啊。”
粉裙女童轻声道:“老爷,我认识路。”
陈平安想了想,“那你们两个去落魄山好了,暂时住在竹楼那里,但是必须跟我保证,不许惹事。我这边尽快忙完,就会马上去看你们,争取年前就跑一趟落魄山。”
青衣小童弯腰鞠躬道:“老爷英明神武!”
粉裙女童轻声道:“老爷,我把他送到就赶回来。”
陈平安笑道:“不用,竹楼适宜修行,你就跟着一起待在山上。别怕他,他如果敢反悔违约,偷偷欺负你,到时候我来收拾他。”
青衣小童跳脚道:“老爷,傻妞,你们两个就不能念我一点好?我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吗?黄庭国朝野上下,谁不知道御剑水神有个言出必行的兄弟?说斩草除根绝不漏掉一个,说干他祖宗绝不杀他孙子……”
陈平安呵呵笑道:“这么厉害啊。”
青衣小童立即扭过脑袋,一脸矫揉做作的赧颜羞涩,伸出一只手掌轻轻晃动:“老爷,我跟你吹牛壮胆呢,千万别当真啊。”
陈平安一手按住他的脑袋,一手伸出,“拿来。”
青衣小童有些发蒙,抬起脑袋,“啥?”
粉裙女童小声提醒道:“你先前答应老爷,只要让你回落魄山,就交出一颗普通蛇胆石。”
青衣小童挤出笑脸:“老爷你家大业大,别这样。”
陈平安没收回手。
青衣小童只得乖乖掏出一颗最小的蛇胆石,放在陈平安手掌上。
陈平安将这颗蛇胆石递给粉裙女童,笑道:“到了山上,只要他不欺负你,到时候你可以当做奖励,送给他。”
粉裙女童小心翼翼收起蛇胆石。
青衣小童一把拉住粉裙女童的胳膊,火急火燎道:“咱们赶紧去落魄山,此地不宜久留!”
两个小家伙刚拐出泥瓶巷,青衣小童就猛然停下,不等他开口说话,粉裙女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颗蛇胆石抛给他。
青衣小童收起失而复得的蛇胆石,点头笑道:“傻妞你累不累啊,我帮你背书箱吧。”
粉裙女童使劲摇头。
青衣小童唉声叹气道:“你就是劳碌命,好在还算傻人有傻福。”
粉裙女童咧嘴一笑。
青衣小童挺起胸膛,“走,带路!打道回府!”
泥瓶巷那边,既然不用去刘羡阳家了,陈平安就把李希圣送到巷口。
李希圣停下身形,犹豫片刻,仍是说道:“接下来这些话,可能现在说,为时过早,但是就跟我送你那些书上的批注,你只需要看过就算数,那么这些话你也只需要听过就行。”
陈平安点头道:“李大哥,你说。”
李希圣缓缓道:“白马非马这桩公案,可曾听说过?”
陈平安挠头道:“求学路上,宝瓶和李槐曾经为此吵过架,我越听越迷糊。”
李希圣笑了笑,思量片刻,“那就先不作深处想,我换一个说法,一粒沙子加一粒沙子,是几粒?”
陈平安疑惑道:“不是两粒吗?”
李希圣笑道:“当然是。那么一堆沙子加一堆沙子,是几堆沙子?”
陈平安试探性说道:“还是一堆吧?”
李希圣拍了拍陈平安的肩头,“传言远古圣人发明文字的时候,天地间的鬼神为之惊惧哭泣。这当然是一桩莫大的功德。但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文字在有些时候,恰恰会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无形障碍。所以你以后读书的时候,不要时时刻刻都去咬文嚼字,若是遇到了瓶颈,不妨先退一步,再登高数步,尽量往高处走一走,不登山峰,不显平地。”
陈平安听得云遮雾绕,一阵头疼,就跟先前翻阅那本《小学》差不多,茫茫然之间,觉得前路已无,退无可退。
李希圣安慰道:“慢慢来,不要急。”
陈平安嗯了一声,“明白了。”
————
没了一只袖管的李希圣,独自走回福禄街大宅,府上仆役丫鬟看到这位大少爷的窘况后,都有些莫名其妙。大少爷长这么大,除了跟随长辈一起上坟之外,几乎从不出门,怎么好不容易出去散个步,就这么坎坷?总不会是跟人打架了吧?
李希圣回到自己院子,先看过了相安无事的螃蟹和过山鲫,再去换上一件衣衫,然后“结庐”书斋看了一会儿书,最后去了一间经常锁住门的屋子,开锁推门,当李希圣这个主人举目望去,视野之中,全是贴墙竖立的一架架高大百宝阁,而百宝阁上头,没有任何古董珍玩或是龙泉郡盛产的精美瓷器,而是一方方高高低低、大小不一、材质不同的印章。
屋内除了堆满印章的百宝阁,就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桌面放有三枚尚未完工的印章,材质分别是木,黄玉和青铜。以及一大盒做工精良的刻刀,还有几本材质珍稀的古老书籍。
李希圣轻轻关上门,坐在桌后的椅子上,桌上三方印章,都只缺少一个字,铜印篆刻有“降伏外”,末尾少了一个道字。黄玉印章篆刻有“都天主”,中间少了一个法字。木印篆刻有“气化生”,最开始少了一个青字。
刻印如画符,讲究一气呵成。
李希圣显然不是这样。
他非但没有捉刀刻字,反而闭上眼睛,开始睡觉,呼吸绵延,如溪涧潺潺,细水流长。
小小房间,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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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回到祖宅,发现那把放在桌面上的槐木剑,出现了一丝不明显的细微倾斜。
陈平安虽然内心震动,仍是不露声色地坐在桌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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