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意识流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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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几人说说笑笑地从外面进来,周彦笑着说道,“看来演出还算让你们满意。”
余桦笑道,“哈哈,小方特意让乐团给我们合了一整首,岳林也在,指挥都整上了,我们当然很满意。”
“主要是他满意,因为满足了他炫耀的动机。”刘振云还是不忘损余桦一句。
周彦笑了笑,“这首曲子乐团练习的时间不是很长,整体的呈现还不够好,年后再听,感觉又会不一样。”
“你不要太谦虚,已经非常好了。”
进了办公室,余桦让了一圈烟,然后又问周彦,“张主编今天还来么?”
周彦看了眼史铁笙,知道应该是史铁笙跟他们说了早上的事情。
“早上他说要来,但具体什么时候来我也不知道,他们下午要开会,从那边过来还有一截路,可能要挺晚吧。”
周彦看了看手表,现在才三点半,时间倒是还早,张守仁就算要来,也要等一会儿。
张守仁今天晚上过来,肯定是要留下来吃饭的。
“今天晚上我让食堂在包厢安排一桌,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可以点菜。”
余桦笑道,“我都可以,不挑食。”
莫言他们也都很客气,表示周彦看着安排就行。
“那好,我就让食堂看着安排了。”周彦点点头,又问,“你们继续打牌么?”
余桦却摇摇头,“不打牌了。”
“不打牌,你们准备干什么?”
“我们准备看看书。”
周彦点头,“行,那我带你们去阅读室那边,不过我跟你们说好了,阅读室是不准抽烟的,想要抽烟得到抽烟区……”
“我们不去阅读室。”
“不去阅读室?”周彦有些疑惑:“你们是想在我这里看?”
周彦办公室里面也有书,而且还不少。之前余桦跟史铁笙过来,也经常在他办公室看书。
有时候,他们也会去楼下的休息室看书,楼下休息室也放了不少书,不过大部分都是音乐类的书籍。
“是在你这里看,不过不是看那面墙上的,我们想看……”
余桦把目光投向了办公桌的抽屉,周彦立马明白了,他们是想要看手稿。
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周彦也没有犹豫,直接打开抽屉,把《别让我走》的稿子拿了出来。
虽然没有写完,但是稿子也挺厚的,稿纸得有两三百页。
见周彦把稿子拿出来,余桦直接上前去接过了稿子。
拿到稿子之后,他也不管其他人,自顾自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准备开始看。
史铁笙急道,“你怎么不管我们?”
“没有不管你们,我先看,再给你们看,大家轮流来嘛。”
史铁笙表示不同意,“不行,你看稿的速度太慢了,让你先看会拖慢进度,还是让我先看。”
刘振云立马举手,“我写稿的速度虽然不快,但是我看稿的速度很快,让我先看吧。”
莫言不甘落后,“我不但写稿速度快,而且看稿速度更快,先让我看吧。”
“这样吧,咱们抓阄。”余桦直接从拍桌上找出来A234看四张牌,让大家摸。
最后摸出来的结果是莫言第一,史铁笙第二,刘振云第三,余桦自己第四。
一看自己是第四,余桦有点不愿意,他正要说什么,莫言直接上手去抢他手里的稿子,“余桦同志,要愿赌服输才行啊。”
“是啊,牌品不行,人品要保住。”刘振云跟着补了一刀。
余桦撇撇嘴,“你们看吧,我去泡点茶。”
“嗯,给我也泡点。”莫言说道。
……
莫言拿到稿子之后,迅速看了起来。
“我的名字叫杨可贝,三十一岁,做护理员已经有十一个年头……”
大概是受到拉美文学的影响,近些年的小说,经常会出现类似的开头。
比如余桦的《活着》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歌民谣”。
有些人看到《活着》的开头,看到“我”的身份设定时,会想到古华1982年在《收获》上发表的小说《姐姐寨》。
《姐姐寨》里面的“我”,也是一个到山村采集民歌民调的专员。
而《姐姐寨》里面的第一句话写的是:我走进姐姐寨地方的时候,日头已经落进大山的怀抱里面去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国内的文学已经受到了拉美文学以及欧美文学的影响,不过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这些影响可能要深入一些。
看到这样的开头,莫言潜意识就会认为,这部小说叙述的可能是过去的事情,也就是,这部小说用的可能是倒叙。
莫言猜的没错,后面的故事确实是以倒叙的方式展开的。
只不过跟一般的倒叙方式不同,叙事视角在几个时间段来回地穿插,“我”一边说着现在的事,一边说着过去的事,一边又说着过去的过去的事。
看到这种叙事方法,莫言想到了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小说,比如那部世界闻名的《追忆似水年华》。
换言之,周彦的这部小说有点意识流的感觉,故事的发展完全依赖回忆。
刘振云看到这篇小说的时候,脑子里面想的东西要比莫言更多,因为他本身就是中文系出身。
在文学评论方面,他的专业性比在坐的几个人都要更强。
西方认为,记忆是一种心理机制,而回忆则不仅是对过去经历的重现,更是作为一种审美机制而具有更深远的诗学渊源和美学品格。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面曾写过,如果灵魂能够把关于美德的知识以及其他曾经拥有过的知识回忆起来,那么我们没有必要感到惊讶。
海德格尔则把回忆作为诗歌的源泉,艺术的母亲,像喜剧、音乐、舞蹈以及诗歌,都出自于回忆女神的孕育。
他手里拿的这个,显然不是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事实上,前面好多页,他都没有看出来科幻在哪里。
不过随着“我”的记忆回溯越来越多,越来越远,故事开始真正地展开了。
小说的一开始,“我”似乎就抛出来一个答案。
“我”曾是“海尔香舍”的学生,“海尔香舍”的学生都是特殊的,但是为什么特殊,一开始并没有交代。
所以“我”抛出来的答案,是模模糊糊的。
设置悬念是作家的基本功,这一点没有什么奇怪的,不过这部小说里面的悬念设置,更像是《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里面的悬念。
从一开始,就告诉你结果。
只不过,周彦的这部小说,给的结果不似《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里面那样清晰明了。
捐献者是什么?
海尔香舍又是一个什么地方?
为了弄清楚这些东西,他们不得不跟随着“我”的记忆去探索。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刘振云一开始有点奇怪,因为这部小说跟周彦的《树洞》以及《镇长之死》都不太一样。
不过后来他忽然想到了《清水里的刀子》,又觉得这可能就是周彦的风格。
《清水里的刀子》里面的叙事方式,就有这方面的迹象。
莫言看稿子的速度很快,两三百页的稿子,他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完了。
把手头上的稿子看完之后,莫言看向正在认真工作的周彦,“下面没有了?”
周彦抬头笑道,“你已经看完啦。”
“嗯,看完啦,你的手稿很整洁,看起来不太费力气。”
周彦的手稿确实非常整洁,第一,他的字很工整,并不十分潦草,第二,稿子中间涂改的地方并不多,即便是有涂改的地方,他也留了足够的空间,不至于因为空间小而弄的黑乎乎一团。
“小说肯定还没完,不过稿子就这么多了。”
“啊?”莫言一脸惊讶,之前史铁笙并没有告诉他们周彦的小说没有完稿。
“为什么没有写,是写作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问题么?”
不同的作家,在创作的时候方式不太一样。
有些作家,写作之前,喜欢把大纲弄得非常细致,然后才开始写作。
有些作家,是脑海中有了完整的故事,然后再动笔写。
还有些作家,脑海中压根没有具体的故事,有个大概的想法就开始动笔了,至于故事如何,完全是边写边想。
莫言跟周彦不熟,也不了解他的写作风格。
如果周彦是属于第三种,那可能是还没有想到后面该怎么写。
周彦笑道,“其实也没遇到什么困难,一方面是因为有点忙,没时间写,另一方面呢,是因为一开始想写这个故事的热情慢慢消退了。”
对于周彦的解释,莫言完全不能理解。
要说忙,晚上加加班不就行了?
如果是他有一篇小说待完工,那他可以放下手边上所有的事情,专心来写小说。
而且在他看来,周彦也不是忙到完全没时间写这篇小说。
比如昨天,他们还在一起闲聊天,今天上午也是。
包括他们在打牌的时候,周彦也旁观了,这些时间,不能拿来写作么?
至于第二个理由,他就更加理解不了了。
这部小说已经写了大几万字,只是因为热情退却就不往下写了么?那已经写完的这些算什么,又怎么办?一直放在抽屉里面吃灰么?
而且在他看来,这部小说显然写得很好。
既然写得这么好,为什么热情会退却?
还有,既然稿子没有写完,那张守仁过来看什么稿子?
“你还准备写么?”
“看情况吧。”
那边正埋头看稿子的史铁笙说道,“别看情况,必须写,不管你多忙,这稿子必须写完。”
听到史铁笙这话,莫言笑了起来,“是啊,你可得把小说写完,不然不是把我们几个给坑了么?后面还有多少篇幅?”
周彦想了想,说,“大概还有三分之二吧。”
“还有这么多?”莫言有些惊讶。
他看过的这些稿子,至少也有五万字,估摸着能有个六七万字,还剩三分之二的话,全篇大概就有二十万字左右。
二十万字的小说,篇幅倒也不算很大,毕竟他去年出版的《丰乳肥臀》就有五六十万字。
只不过他没想到,竟然还剩下这么多。
还剩下十几万字,这要写到什么时候?
主要是莫言也不了解周彦的写作速度,如果周彦的写作速度跟余桦一样,那这部小说估计还得一年才能完本。
如果周彦的速度跟他一样,那就快了。
毕竟他写《丰乳肥臀》的五十几万字,只用了八十多天,三个月不到,平均每天写七千字。
莫言其实还想问问小说后面的故事,不过还是忍住了没问。
随后他叹了口气,“早知道不看了。”
听他叹气,周彦笑着起身,准备去给他杯子里面添点水。
不过周彦刚起身,办公室的门就被敲响了。
“进来。”
门推开了,前台的小李笑着说道,“老板,有位张先生找你。”
周彦已经看到了站在小李侧边的张守仁,他笑着上前,“张主编,请进。”
听到张守仁到了,正在看稿的刘振云跟余桦也站起来跟他打招呼。
张守仁想到了余桦跟史铁笙在,倒是没想到莫言跟刘振云也来了。
看到他们手里的稿子,张守仁眼睛一亮,“这莫不是……”
史铁笙笑了笑,“就是周彦的稿子。”
“你们已经在看了?”
莫言笑道,“我已经看完了。”
“怎……”
张守仁差点要开口问莫言怎么样,但还是忍住了。
他既然已经到这里了,那么稿子如何就不需要去问别人了,他自己去看便可。
“来,来,把看过的稿子给我看看。”
余桦排在最后一个,已经看完的稿子全在他那里,他便将手里的稿子全交给了张守仁。
张守仁掂量了一下,也没再说什么,找了个地方开始看了。
周彦没想到张守仁这么急,他本想着跟张守仁寒暄几句呢。
见张守仁已经坐下,周彦边去给他倒了杯茶,又给其他人添了水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余桦也把所有的稿子看完,既然跑到旁边聊了起来。
对于这半部小说,几人都给了充分的肯定,只有余桦说了个缺点:“稍微有点啰嗦。”
听到余桦说啰嗦,史铁笙却不同意,“这种叙述方式,就是要啰嗦一点,这复合人们在追溯过去时的状态,而且视角是个女性,这就更正常了。”
刘振云点头道,“倒也不是啰嗦,只不过细节方面描述的比较多,而且很多地方都是琐碎的生活日常,对你这种急性子来说,是啰嗦了一点。”
莫言则笑道,“你的《许三观卖血记》不啰嗦么?一个事情翻来覆去地写。”
“那不一样。”余桦顿了顿,“我依旧认为写的有点啰嗦,不过并不妨碍它是一部很好的小说。”(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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