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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沈斯亮,宁小诚,那是两个曾经在总后大院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子弟心中的传奇。

        那时候公主坟往西一带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总后这帮孩子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听说兄弟挨欺负,敢在夜黑风高的晚上约上十几个人找院儿外的人茬架,为的就是那份情义,事情闹大也不怕,坚信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肩并肩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的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的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再后来,人家读了高中,上了大学。沈斯亮和宁小诚又成了这不大的地方里,最给爹妈长脸的人。

        一个去国外念了MF全额奖学金,一个去了南京读军校。

        有外人眼红他们兄弟感情等着看他们笑话,把话说的不阴不阳。

        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儿了,其实谁跟谁当朋友,心里都有数着呢。这其中那些家族利益,老子的权势关系,都是以后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以前他们横,是仗着一个院儿里住着,抱团儿。

        现在分开了,作鸟兽散,人情世故,社会险恶,不定变成什么样儿了,到时候你且看着,这帮人,还敢不敢像当初那么嚣张。

        话传到沈斯亮耳朵里,人家也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父辈就留下的交情,到了他们小辈这一代,哪能是说断就断的。

        只等四年以后,宁小诚学成回国,自己做起了投资,瞅准了房地产和风险基金,没动家里一分钱,没用他爹任何关系,短短一年,手里就攒下了不少资本。沈斯亮在南京读的是国际关系学院,学的又是重点专业,回来了自然要干老本行。

        两人归京,又联络上了这四年一直没彻底断了联系的朋友武杨,三个人,权,钱,势,这下才算是彻底凑齐了。

        那关系,怕是比小时候一起玩儿泥巴的时候更甚,丝毫没有生分。

        今天是沈斯亮出差回来的日子,本该说好是小诚去接的,结果路上遇见程聪,便让他开着车,一道去了机场,只是没想到,中途出了这么个意外。

        小诚最是了解沈斯亮的。

        从他看见霍皙回来那一刻起,一言不发那样子,他就知道,他一准儿是憋着什么坏呢。

        俩人沿着大院的林荫道走着,慢悠悠的,像是散步。

        小诚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这三年过的不易。”

        沈斯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她过的不易?”

        小诚大他一岁,对他话中明显的挑衅视而不见,反而包容笑了笑:“对,我不知道,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清楚。”

        十一点多,除了路灯,哪里都是黑漆漆的,偶尔有警/卫走过巡逻,碰上他们用手电照了照,沈斯亮不耐烦抬眼看过去,卫兵认出来,迅速收了手电。

        小诚跟警/卫打招呼:“车在礼堂,拿了马上就走,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队的排长认识俩人,都是活祖宗,在这院儿里住的时间比他们这些站岗的人都长,赶紧说了句不要紧。

        在外头折腾了半个月,车马劳顿,沈斯亮精神确实是有点不太好。他一只手勾着行李箱,脖子往后仰了仰。

        这是沈斯亮累极的状态,他一累,就不爱说话。

        等那一队警卫走远了,小诚才又开口道:“我估计武杨今天没答应程聪这局应该是去接霍皙了,不是冲你,要不就是蓓蓓没办法了才找的他,你别……”

        “我知道。”沈斯亮说。“他本来也不太爱程聪那帮人在一块儿,我没多想。”

        “那就行。”

        礼堂广场外停了不少车,路灯一照,很亮堂。宁小诚跟他在里头绕了两步,走到沈斯亮车前。

        他的车是很低调的款式,黑色的奥迪A8,沈斯亮打开后备箱把行李扔进去,拎了两瓶矿泉水。

        水是车上常年备着的,国外进口来的拓地,价格昂贵,沈斯亮这人对随身用的东西一直有种变态的专一和热衷,也很讲究,牌子从不轻易更换。

        沈斯亮拧开瓶盖灌了两口,半晌,才靠在后备箱上低低叫了宁小诚一声。

        “小诚。”

        “嗯?”

        “当初……你们是不是觉着我对她做的挺过的。”

        过吗?能不过吗。

        一个刚刚大四的姑娘,二十出头,好端端的,硬是被他逼的退学离开了北京,在外风雨漂泊三年,无人敢问生死,如今回来还得胆战心惊,不敢让他知道。

        可是要说过分,倒也不过分。

        好歹,那是一条人命。

        宁小诚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关系再怎么近也是插不进手的。

        “就一句。”宁小诚打开他递给自己的那瓶水,也仰头喝了一大口。“这个坎儿,你能过去,皆大欢喜。”

        “你过不去,也一个人挺着,别得不偿失。”

        他是告诉他,也是威胁他,别乱来。

        沈斯亮紧紧盯着他,眼里温度骤降,宁小诚也毫不躲闪的和他对视,气氛忽然变得很冷。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斯亮忽然扑哧一声笑了,他点点头,眼神和缓几分:“我知道了。”

        他说他知道了,就是真听进去放在心上了。宁小诚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明天有空儿了,约上武杨,一起吃顿饭,也好长时间没聚了。”

        “下周吧,这周有个会,得开几天。”

        “什么会?”

        “我也不知道,关于国际安全方面的吧,老刘也在受邀之列,得发言。”

        沈斯亮从南京毕业以后,一直在总/参外事局的二处工作,老刘是他的直属领导,也算是他们半个长辈。

        宁小诚知道他忙,点头应下了。

        沈斯亮上了车,隔着车窗,宁小诚叫住他:“我听说你最近往海淀那边跑的挺勤,是上回碰见的那个学生?”

        “你听谁说的?”

        又将他。

        宁小诚不吃他这一套:“别打马虎眼,就说有没有吧。”

        沈斯亮倒车,“八字没一撇的事儿,甭听人瞎传。”

        宁小诚踢了他车屁股一脚,笑骂他:“滚吧!”

        沈斯亮一个人开着车,出了大门,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车停在了大院的街对面。

        已是深夜。

        街上空旷无人,偶尔有过往的出租车开过,呼啸着带起一阵风。

        沈斯亮点了根烟,渐渐望着街对面那一幢幢灰色家属楼出了神。

        …………

        霍皙这一夜睡得都不安稳。

        一闭上眼,梦里那些人和事不停在脑海里回放,折磨的人浑浑噩噩,精疲力尽。

        早上六点,她蜷缩着在被窝里醒来,一摸鼻尖,冰凉。已经开春,城里早就停了供暖,又是老房子,常年没人住,一说话,屋里都有回音。

        她在被窝里搓了搓脸,想赖床,等了几秒,还是一个猛子坐起来。

        今天是去报社报道的日子,不能迟到。

        她当年离开北京的时候,大学还没毕业,但是之前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霍皙已经提前跟一家报社签了合同。

        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了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的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一本,因为经费紧张,一次采风往往要拍够一年的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么地方都去,一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的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的领导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的,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一次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跟报社主编提了一嘴。

        报社正是缺人的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一个人情,就同意了。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了自己一眼,忽然,就惆怅叹了口气。

        在外头混了三年,人都混糙了。

        以前的霍皙,那是不知道用多少金银细软养出来的,江南的水养人,也养眼,滋润出了她一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了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了她一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一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一种病态的相似。

        她不用最贵的,只用自己最喜欢的。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的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的香薰,一水儿JoMalone的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的一刹那的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的慵懒美人,一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的无忧无虑的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的手温柔的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一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的Agentprovocateur,真丝的,蕾丝的,镂空的,系带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红色的,色彩单一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的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的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一样的尺码,一样的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的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的神情,霍皙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人,也做不到那么清高。她恨她的父亲,可又无形中享受他对自己的好。

        人们每每提起她,都会说,哦,许家那个从外面接回来的女儿啊。

        没人敢说她是私生女,对她的定义,也仅仅限于“外面。”

        可霍皙不在乎,那时候她像一朵花,花期正浓,颜色灿烂,美的充满侵略性。

        如今的霍皙。

        她也依旧用着熟悉的熏香,穿着昂贵的衣裳。

        只不过,她没了过去那身锋芒,更多了一份淡然平静。可是细细看去,又不难发现深深掩埋在骨子里的娇矜妩媚。

        这似乎是她,又似乎不是。

        她收拾停当,拎包下楼,走出单元门,暴露在阳光下,于是便彻底呈现在众人眼中。

        有人从食堂回来,路过家属楼门前,惊喜叫她:“霍皙!”

        她笑着点头:“哎。”

        “你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话充满了惊奇,意思分明是在说,你怎么还敢回来?

        霍皙按了一下车钥匙,黑色吉普车灯闪烁两下,她开门把包扔进去,脸上依然温柔笑着。

        “刚回来。”

        那人不再说话,霍皙上了车,几人才又开始叽叽咕咕起来。

        “她还有脸回来?不是说当初沈家发飙,人死在外头了吗?今天这冷不丁一见,真吓了我一跳……”

        “一点没变,还是那么漂亮。”

        “你们男人可真肤浅,等着吧,这下有好戏看了。沈家那位正主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呵呵,是你们女人嫉妒吧,别忘了,再怎么不善罢甘休,人家也是处过几年有感情在的,要是真想下手,用不着等到现在。”

        “呸!什么男女朋友,那是她贱,主动爬到人家床上去的!”

        “劝你这话在咱们这儿说说也就罢了,别再往内院儿传了,没看见她开的是武杨的车吗,回头让小诚那帮人听见,没你好果子吃。她爹虽然病着,可人毕竟还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成成成,知道了知道了……”

        车子渐渐开远,仿佛那些腌臜闲话还在耳边,霍皙满不在乎的笑,直奔着报社而去。

        她这人,心大,用那人的话说,叫没心肝,忒自私。只要你们别得罪我,我自己活的也还挺好,你们——爱说什么说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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