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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舍命相救


我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努力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看着狼群进攻的路线,我的心里一喜:“别怕,你们快看,这些狼群的首要攻击目标其实是羊群,只是因为咱们在这个地方,所以看起来就跟狼群要攻击咱们似得。”

        他们听了我的话以后,愣了一下。

        “还真是这样,嘿嘿……有意思了。”

        “虚惊一场,咱们是虚惊一场啊!”

        “还好没有跑,不然说不定就要被狼群攻击呢!”

        我们长出了一口气,心还没有放下来的时候,只听到了一声狼叫的声音。

        “嗷~”

        与此同时,远处进攻山羊群的狼也传来了叫声:“嗷~”

        我们虽然听不懂狼的叫声,可是随着叫声的落下,我们面前的狼群,竟然向着我们这一帮人冲了过来,呲牙咧嘴的样子,似乎是要把我们给生吞了似得。

        “不是说不咬咱们吗?怎么回事?”

        “张雷鸣,你可把咱们害苦了,早知道这样,早他娘的跑了。”

        “完了完了……这一次要被狼群包围了。”

        听着他们几个人略带埋怨的声音,我说:“他娘的,你们没听到刚才狼叫的声音吗?肯定是因为这些狼在商量是继续攻击羊群还是要攻击咱们,现在看来,这是要攻击咱们的节奏。”

        听了我的话,他们几个人的心情跌入了谷底。

        “你们三个女孩子去往那边跑,我们两个男人吸引狼群的注意力。”

        情况不容乐观,我弯腰捡起来了一块石头,对着狼群扔了过去,一指旁边的方向:“这可以直接到达坠机的地方,你们躲在那里,我们回去了以后,再一起去沙滩!如果我们回不去了……你们三个就在山上生活,别让黄毛他们知道我们两个死掉了。”

        我的声音有些沉闷。

        跟狼赛跑,成功的几率已经不能说是零了,明显就是负数。

        不过,为了给钱菲菲她们争取足够的逃跑时间,明知不可为,我们也要跑。

        我扔出去的石头,砸中了一头狼,顿时我就成了它们首要的攻击目标,我跟第彬彬两个人向着相反的方向逃跑,给钱菲菲她们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张雷鸣,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不然……不然你做鬼我也不放过你。”

        听着钱菲菲激动中带着一些哭腔而又决绝的话语,我的心里非常的安慰。

        “咱们能跑得过这些狼吗?一个死总比两个都死要好,咱俩也分开吧。”

        跑了一分钟,第彬彬就提议。

        “没问题,一定能跑得赢。这里不是平原,是山林,密密麻麻的树林无形之中就减弱了狼群的速度,咱们两个一定能跑得赢。”

        我肯定说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跑得过,只是眼下如果我不鼓励第彬彬的话,他肯定坚持不下来。

        果然跟我想的一模一样,狼群的速度跟我们两个的速度形成了胶着的状态,谁都无法超过谁,维持在一定的距离之内。

        “张慧灵?她怎么在那边,这不是添乱吗!”

        第彬彬指着我们旁边不远的地方。

        那里,是一道靓丽的身影在快速的奔逃,后面有两头狼在紧紧的跟随着。

        看到了这里以后,我的头皮都要炸开了,怒吼道:“你搞什么?难道你自己要送死吗?我们两个人已经把狼群给引开了,你怎么不跟钱菲菲她们一起逃跑?”

        说真的,这时候我真的想骂张慧灵,如果不是狼群在后面紧紧的跟随着,我甚至是想动手揍她,虽然我不揍女人。

        我跟第彬彬以命相搏,给她们争取了活命的机会,可是她倒好,竟然自己来送死。早知道这样,就让她吸引狼群,我们四个人逃跑了。

        “你们眼瞎嘛?给我们指路的地方,埋伏着两头狼,我吸引狼群让她俩跑了!在这里我是多余的,没有一个人喜欢我,也没有一个人让着我,我还不如死了呢。”

        张慧灵这是暗有所指。

        就是在抱怨,我昨天没有让着她的事情。

        当我听到了她的解释以后,一瞬间对她的看法全都改变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这样一个脾气骄横的大小姐,竟然也肯为别人着想。

        这不是虚伪的着想,毕竟是跟狼赛跑,一不小心就要丢掉性命,这是真正的关心。

        “跑,玩命的跑,能活着回去,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让着你。”

        我跟第彬彬往张慧灵的身边靠拢:“以后,我每天给你弄碳烤猪蹄吃。”

        我们三个人专往荆棘丛里跑,高大的荆棘丛肯定能阻挡狼群。

        我们两个男人还好,可是张慧灵穿着的可是一身空姐的衣服,丝袜被荆棘划破,白花花的皮肉暴漏在空气之中。有些皮肤,甚至是都被划破渗血了。

        看得我是一阵的心疼。

        昨天对她的怒气,因为她今天的选择而烟消云散,甚至是……我对她刮目相看了起来。

        跑了不知道多久,狼群始终追着我们,不肯放弃。高大的树林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满是淤泥的地面。这些淤泥的表面很是光滑,似乎有什么生物经常在这里磨蹭导致的。

        大象还是河马?似乎只有这两种生物,才喜欢在淤泥里打滚,把身体上裹上一层后后的泥浆,防止蚊虫叮咬。

        无论是那一种,都能救了我们的性命。它们体型高大,肯定会给狼群震慑力,从而给我们制造逃跑的机会。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统治这里的地方,竟然是……野猪!

        这种生物跟野猪有点像,就是在后背的地方长着几排粗粗的刺,就跟刺猬似得。本来在泥地里打滚的野猪,在看到我们几个闯入了它们的领地之后,一个个的跳了起来,红着眼看我们。

        “前有长毛猪,后有狼群,这一下咋办?往哪跑?”

        第彬彬一下就慌了神,吞了下口水,转头问我。

        “不知道……”

        我尝试着往前走一步,这些怪猪背上的毛会根根矗立起来,我向后退一步,野猪就会放松警惕,似乎眼下只有后退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只不过,我们的身后是比怪猪还要恐怖的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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