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破损绣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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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坚听到这个声音,心中又惊又怒,抬头看去,只见苏乔乔面前已经多了一个模样清秀的少年,一袭蓝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老七!你这个废物马奴,居然也敢打我?”
叶坚抹去嘴角的血迹,面目狰狞,微微一怔,突然打了个冷战,如果叶旭真的是废物,那么自己怎么会挨这一巴掌?
要知道,他可不是紫鹃,他已经将苍冥炼体诀修炼到第五重,实力在诸多宗室子弟中也能排的中游!
难道这个废物的修为恢复了?
紫鹃见他有退缩之意,厉声道:“九爷,叶府的家法规定,奴仆以下犯上,辱打宗室子弟,当场杖毙!这个废物如今还是个马奴,您何必怕他?”
叶坚精神一振,仔细回味过来,刚才叶旭那一巴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强,如果这废物真的恢复修为,只怕一掌便能将自己的脑袋拍得稀巴烂,当即胆气一壮,狞笑道:“不错,你一个废物马奴,胆敢打宗室子弟!贱奴,这一次少爷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叶旭淡淡的瞥紫鹃一眼,只觉这个曾经侍候自己的奴婢,此刻说不出的令人厌恶,冷哼一声,道:“席卷主人财物的逃奴,又犯了什么家规?窝藏逃奴的同犯,依家规又该如何处置?”
扑通,紫鹃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她席卷叶旭的财物,投奔叶坚,依照家规,应该施以五断之刑,挖眼、割鼻、断舌、断手、断足!
这简直比杀了她还要恐怖!
叶坚也冷汗津津,包藏逃奴,依照家规他肯定会废除修为,被贬为奴,发配到矿山做苦工!
那些矿奴常年不近女色,许多强壮的矿奴都喜欢男风,把有姿色的少年当成娈童,发泄欲火。如果他被发配到矿山,只怕第二天就会被开了**,在瑟瑟寒风中哀唱东风破菊花残了。
叶旭冷然看了两人一眼,心中鄙夷万分:“一群废物。乔乔,咱们走!”
紫鹃看着叶旭的背影,又看了看呆若木鸡的叶坚,对比一下,便看出这两人之间的差距,如同凤凰和脱毛的公鸡一般。
可笑自己当初瞎了眼,怎么会抛弃金砖,而看上粪土?
她心中突然升起一丝悔意,如果自己当初没有离开,而是跟着叶旭,虽然会清贫一段时间,但今后的地位和风光肯定会无限提升!
当初叶旭还是叶府的天之骄子的时候,便非常宠她,假如叶旭成为叶府的下一任府主,甚至说不定她会成为叶府的大奶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有人都要看自己的脸色!
“现在还有机会,以我的姿色和床上功夫,只要稍施手段,七爷这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还不乖乖就范?乔乔不过是还没开过荤的黄毛小丫头,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哪里会是我的对手?只要我得了势,寻个机会便能将她整死……”
紫鹃眼睛一亮,急忙快步向叶旭追去。
叶坚呆了呆,怒道:“紫鹃,你到哪里去?给我回来!”
紫鹃回头冷冷看他一眼,仿佛在看一堆垃圾,眼神中流露出说不出的厌恶。她快步追上叶旭,整了整衣衫,噗通跪下,楚楚动人,哭诉道:“七爷,奴婢知道错了……”
“再跟着我,我毙了你。”
叶旭语气平淡,目光轻轻扫了她一眼,仿佛不是在看一位美艳动人可怜兮兮的少女,而是在看一条母狗。
紫鹃目送两人走远,始终没敢追上去,她能感觉到叶旭绝不是开玩笑,如果自己继续跟着的话,肯定会被他当成母狗一样,一掌击毙,甚至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
紫鹃心凉如水,转头看去,却见叶坚带领其他奴婢向她走来,不由精神一振,暗道:“做不了叶家的大奶奶,做个宗室子弟的夫人却也不错,叶坚虽然无能,但对我着实不错……”
“九爷,奴婢年幼无知,求您原谅……”
紫鹃哀声道,正要动之以情,叶坚厌恶的瞥她一眼,咬牙切齿道:“叶少保不要的女人,老子也不稀罕!凤竹,你们给我把这贱妇拖出城,乱棍打死,丢到乱坟岗喂狗!”
紫鹃大惊失色,正要开口呼救,突然叶坚身后几个俊俏婢女上前,用锦帕紧紧捂住她的嘴,其中一个绿裙少女笑吟吟道:“紫鹃姐见谅呢,人家也是迫不得已。”不由分说,几人架着她便向城外走去。
叶坚看向叶旭离去的方向,眼中闪过一道怨毒的光芒,思忖道:“这个废物居然伤势痊愈,只怕很快就会再次得宠,那就再也没有我的出头之日了!不行,须得找其他兄弟商量商量……”想到这里,转身向叶府走去。
苏乔乔拉着叶旭,钻进一家胭脂店,里面都是女人,叽叽喳喳,吵得叶旭头疼,连忙又逃了出来。
“乔乔对于逛街的热情,真是恐怖!”
叶旭感慨一声,突然看到旁边的杂货街,相比其他街道的热闹,这里却人烟稀少,过往的行人不多,吩咐乔乔一声,当即走了进去。
杂货街其实就是二手货市场,种类繁多,东西便宜。
这里的商家无力租赁门面,往往就地摆摊,把杂七杂八的货物直接堆在摊位上,货物也各种各样,无奇不有,甚至一度有谣言传出,有人在这些旧货中淘出了巫宝。
叶旭对杂货街其实并没有多大兴趣,也不信这里会出现巫宝,若是真有巫宝出现,势必会引起柳州城所有巫士和三大世家的争夺,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巫宝的珍贵程度,根本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甚至以三大巫荒世家的实力,也仅仅拥有几件而已。
经过一个杂货摊时,叶旭突然停下脚步,微微皱眉。
在他丹田之中,一直平静的白玉楼突然躁动起来,在苍冥真气之上来回游曳,不时蹦跶一下,震得他的真气晃动不休,甚至连楼中的那株青玉幼苗也显得颇为兴奋。
“难道这个摊位上,有白玉楼感兴趣的东西?”
叶旭不由好奇起来,仔细打量,只见那摊位上的东西寥寥无几,只有三四本旧书,和一块破破烂烂的绣帕。
那摊主显然是个老成汉子,憨厚笑道:“这位少爷看中了什么?”
叶旭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少爷,而是叶家的马奴。”
那摊主咋舌道:“叶家的马奴都比其他大户人家的少爷更有气度,真不愧是巫荒世家!”
叶旭微微一笑,没有多话,伸手翻看那几本旧书,却是四书五经之类,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丹田中的白玉楼依旧躁动不休。
他的目光不由落在那副绣帕之上,只见那绣帕残缺不全,只有半尺大小,边缘破损,中间绘着奇奇怪怪的图案。
那图案也残缺不全,叶旭仔细打量,仿佛是一轮太阳,太阳中心则是一只三足怪鸟,形如乌鸦,但颜色却是金灿灿的,不是乌鸦那般黑色。
“这幅破损的绣帕,应该是一面大旗的一角……”
叶旭捡起绣帕,轻轻抚摸,触手微烫,但布料却极为细腻,托在手中轻飘飘的,如若无物。
丹田中的白玉楼仿佛感应到这绣帕的气息,更加兴奋躁动。
叶旭也发觉这副绣帕的奇异之处,心中一动,道:“老丈,这绣帕是哪儿来的?”
那摊主笑道:“这是我家婆娘在河边洗衣服捡来的,平日当成手绢使用。这绣帕有个好处,放在家里不生虫蚁,连只耗子也没有!如果不是缺钱,我那婆娘还真不舍得卖。少爷如果喜欢,五两银子拿去!”
叶旭捏了捏钱袋,苦笑道:“我这里只有三两……”
那摊主呵呵笑道:“一看就知道少爷从来没有买过东西,我说五两便要给五两。其实这绣帕是没本钱的买卖,只消三两银子,少爷尽管拿去。”
叶旭心中大喜,取出三两银子,那摊主又还给他两钱银子,笑道:“在叶家做奴才也不容易,都是讨口饭吃。”
叶旭连忙谢过,正要将绣帕收起来,突然探出一只手掌,抓住绣帕的一角,道:“店家,这帕子多少钱?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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