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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十几个人的剧本杀,不,开会,只要进行三四轮,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差不多过去了。

  江富镇和他的厨师们又开始了晚上的餐饮服务,按照江远的要求,首先端上来的就是肚丝汤。

  酸酸辣辣的肚丝汤热腾腾的,开胃又暖胃,最适合中午吃的有点多的同志们。

  若是有的同事因此而吐出来的话,就算是清空肠胃了。

  江远这时候也给大家各自发了一只平板电脑,有想要仔细阅读某张照片的,就可以自己找着看了。

  江远自己也是如此,就着肚丝汤,看了好一会烧焦的尸体。

  其他民警也开始三三两两的讨论了起来,到汤喝完了,孟成标看众人的状态有点懒散了,于是提议道:“江队,咱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讨论方式。”

  “哦,你说。”

  “我们换个顺序,就假设自己是凶手,要纵火,或者杀人,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我们看到的情况?”以孟成标的年纪和资历,他如果不是在刑警支队的话,在其他地方,起码都是带队的小领导了,也自有一套管理哲学和破案方法。

  看江远并无反对,最熟悉案情的申耀伟立即道:“如果我是凶手,假使我的目标是这个女性受害人,那我肯定得先确定她的位置,或者就守着他,然后再杀人纵火,男性的仓管只是倒霉,一并被烧死了。所以我是熟人作案?”

  他其实是顺着堂哥之前的思路改了改,因为已经知道男性仓管不是目标了。

  孟成标不怎么满意申耀伟的回答,但还是帮他修饰道:“是否熟人作案还不好说,不过,女性受害人确实是先被杀死,后被纵火的。男性仓管是直接被烧死的。”

  这个顺序,其实怎么解释都行。按照此前申耀国等人的侦查方向,他们认为凶手是仓管的表哥,后者在进入仓库盗窃的过程中,被女受害人撞见,不得不杀死她。之后,为了掩饰罪行而纵火烧掉了仓库,进而在意外中,或者半推半就中烧死了男性仓管。

  故事都是说得通的,所以,关键其实是证据的走向。

  接着轮到王传星,他想了想,道:“如果让我杀人的话,我可能不会把仓库给点了。因为把案情给放大了。那边的仓库,原本只有女老板和仓管两个人,既然都给杀掉了,那么大的仓库,我分尸也可以,带走再抛尸也可以,没必要焚尸。”

  “焚尸更简单,焚烧后的尸体在干扰侦查方面,可能比分尸和抛尸更有效吧。”孟成标配合的说了一句。

  王传星道:“两人的死亡时间是晚上吧。晚上的仓库,绝对有充足的空间,也不担心使用机械,那我可以先分尸,装袋,弄成一个人好操作的状态,然后带到外面去抛尸,埋尸。甚至,我可以弄个汽油桶,在仓库里慢慢焚尸,不比直接焚烧效率高?”

  苗利元道:“你都是从干扰侦查的角度出发的,这是事后思维。而且,把两个人焚尸,装袋,甚至焚尸,这得花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凶手可都是无保护暴露的,只要被发现,那你做的这些准备都白费了。”

  申耀伟也道:“而且,晚上的仓库区,其实也是车来车往的。好些单位的东西,都是要晚上运输的。那边仓库当年是给建元制药做的,那晚上说不定就有车来拉货呢。”

  苗利元道:“关键是准备。说明凶手的准备工作也许不是那么完善,所以,要么凶手并没有做一个特别完善的计划,要么,就是具有一定激情杀人的成分?”

  在几名刑警的讨论中,一些显而易见的前提,大家就都没有提出来。比如说,在仓库这种地方杀人,如果是预谋杀人的话,那肯定是要有交通工具的。

  有交通工具,就可以携带更大量更专业的器械。比如汽油桶,比如分尸用的锯子或电锯或线锯,比如埋尸用的铁锨等等。

  总而言之,一名思维正常的凶手,如果是在仓库这种地方预谋杀人,他其实是可以有多种选择。这也是孟成标组织大家玩“我是凶手”的缘故之一。

  孟成标同时也在控制着“剧本杀”的节奏,且道:“我总结一下,申耀伟提出的是熟人作案,王传星提出了更有效干扰侦查的方式,苗利元提出凶手作案过程中的风险问题,提示凶手的预谋程度不高,有可能是激情杀人。”

  孟成标停顿了一下,道:“苗利元的杀人方式,与申耀伟的杀人方式其实是冲突了。正如申耀伟所言,正因为是预谋作案,要确定女老板的下落,所以他才更倾向于熟人作案。而苗利元的结论,意味着凶手的动机是不可靠的。”

  众人略有些沉默,今天的剧本杀,因为没有剧本的缘故,发散的就非常快。

  另一方面,大家也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江远的观感,必须“玩”的非常认真才行。

  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现场就烧掉了30个傻白甜当量的脑子。

  唐佳收起了茶气,道:“我赞成王传星的想法,但王传星的想法,是纯粹的年轻男性的想法。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是像我一样的,体力上的,物理上的,行动力方面的弱者,比如女性,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几个人都看了过去。

  唐佳道:“凶手很可能比较畏惧或者抗拒冲突,在借用熟人的身份,杀死女老板以后,她的体力很可能不足以完成分尸和抛尸的任务。甚至于,他可能都没有计划杀死仓管。所以,说仓库里分尸方便,这个条件很可能是不存在的。”

  “你认为仓管完全是被殃及池鱼了?”孟成标道。

  “有可能。凶手或许根本无法依靠身体,完成杀死仓管,分尸再抛尸的任务。让我拿起电锯就已经很困难了,还要把两具尸体分割到一个人能提得动的重量……”

  唐佳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胳膊,道:“那我得把尸体分成二三十斤一个的袋子,两个人二百多斤,我要分七八袋最少。”

  当警察的对分尸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分尸最难处理的其实就是4个大棒骨。

  新鲜的用普通的电锯来锯,都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飞溅骨屑等物,那就容易在现场找到了。

  而要是不能切断大腿骨的股骨头的话,连棒子带肉的,就比较难处理了。像是用塑料袋装的话,碎骨头很容易就把袋子给戳破了,到时候算好了的袋子不够用了,怎么办?

  其实装修过的人,都会有类似的经验,木工师傅按照设计图买来了各种材料,包括小钉子大螺丝帽之类的,可做着做着,最后还会缺这个,少那个,不得不多跑两趟去买东西。

  杀人分尸或者焚尸,也是这样子,问题是,分尸到一半,要是发现油锯的链子断了,难道带着血衣趁夜去买一趟吗?

  或者飞溅起来的骨屑把脸给打伤了,滴出来的血把地板给弄脏了,仁兄您这波带没带毛巾或者绷带,拿没拿清洁用品呢。

  “唐佳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孟成标给予肯定,道:“那你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怎么杀人?”

  唐佳抿了一口水,道:“我会先买一些平时不用的化妆品,洗澡化妆,然后把头用速干的毛巾包起来,重新买一身好行动的衣服,再买一条好用的手套,戴一条围巾,或者能遮盖头部特征的帽子。”

  孟成标听的发愣,法制频道转电视购物了?

  唐佳接着道:“我第一个关注的是如何顺利的杀死女老板,假设凶手体能和力量都比较弱的话,那首选应该是下毒吧,下毒不行,应该是利用熟人关系控制或者杀死。”

  “杀死对方以后,我最大的问题就解决了,接下来,焚烧可能需要打火机,或者多准备一点火柴,也许需要一点助燃剂。躲避摄像头,离停车的位置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行走和背负重物。”

  唐佳接下来说的就比较普通了。

  孟成标再次给予唐佳较高的评价,再喊着其他人继续。

  一圈“我杀人”以后,孟成标看向江远,问:“江队,您也来讲两句?”

  “好。”江远放下手里的肉串,擦擦嘴,笑道:“这个案子比较扑朔迷离,又是积案,很多东西,我们可能搞不明白了,永远的搞不明白了。不过,有些东西还是有迹可循的。”

  江远没有顺着“我杀人”的思路来,而是直接道:“我比较倾向于直接看证据,目前能找到的稳定的证据,一个是这里……”

  他放出的是男性仓管的心血的理化分析,一氧化碳的含量是54.6%。

  江远道:“这个含量,是符合生前吸入一氧化碳而死的致死量的。但是,考虑到这名仓管实际上是一名长期吸烟的吸烟者。而长期吸烟的吸烟者,他体内的CO浓度本身就有5%到15%,所以,54.6%这个数字,是低于致死量的。”

  江远接着放出了仓管的尸体照片,又接着道:“男性死者的头颅有撞击伤,这个其实符合火场内逃生时,撞击产生的伤痕。但是,这说明男性死者死亡的时候,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所以您也赞成仓管是没跑掉,烧死的?”申耀伟问。

  江远点头,道:“所以仓管可以暂且放在一边,女性死者的话,从尸检的照片来看,她是被从正面,以利刃刺破心脏而死。死的非常快,杀人者非常果断,不是简单的激情杀人或预谋杀人能解释的。”

  “那……”孟成标心道,总得是一种吧。

  “我在这里想描述的是,凶手戳中心脏这一下,干净利落,很可能是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而是,力量很大,至少具有普通的成年男性的力量。”江远因为脑海中想到了建元制药的四女儿,所以,才用这样的形容。

  唐佳一下子听出来了,问:“你觉得是一个强壮的女性,有训练痕迹的专业人士,将女老板一击杀死了?”

  “女性或男性都有可能。”江远没有把性别卡死,且道:“现案的专案组,当初应该也有相似的考虑,但主要的方向是男性仓管这边的关系人,咱们先顺着女老板这边找一下。”

  这个侦查方向与此前不同,且极有可能,众人的情绪都高涨了起来,纷纷拿起烤羊肉,煮牛排等等,一边吃,一边对着烧焦的尸体商讨起来。

  孟成标突然觉得这个场面好温馨,就像是自己刚刚加入到刑警队时那样,全队上下都满是干劲,每天的生活,就是热烈的探讨案情,然后充满激情的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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