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远观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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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看着这个眼神冰冷的枯瘦孩子,哪怕她还只是个孩子,远远不是朱鹿那般岁数,可陈平安心中还是由衷厌恶。
陈平安不再看她,转头望向宅邸后门那边,貌似和蔼孱弱的老管家,刚好牵着小主人的手跨过门槛,转头向陈平安这边看来,两者视线交汇,陈平安轻轻点头致意,那人略作犹豫,点头还礼。
一切尽在不言中。
若是今天陈平安不出现,这个枯瘦孩子早就悄无声息地死了。
而且这位老人,显然也愿意对一位看不出深浅的同道中人,主动给予善意,选择不再惩罚那个不知感恩的贫苦小杂种,任由陈平安处置。
陈平安收回视线,对孩子说道:“以后别再来了,不然你会死的。”
小女孩咧咧嘴,不说话。
陈平安转身离去。
枯瘦女孩朝陈平安消失的方向,狠狠吐了口唾沫,还不忘对高墙大门也吐了一口。
只是做完这两个充满怨恨的小动作后,本就饥肠辘辘的她愈发饥饿,有些头晕目眩,她沿着原路返回,尽量沿着墙根行走,别说是道路中央,她甚至不会让路上的马车和行人,多看自己一眼,惹恼了他们,才是真的会死的。
至于那个身穿雪白袍子的男人,她不怕。
她对于恶意,自年幼记事起,她就拥有一种敏锐的直觉,谁可以惹,谁不可以,她掂量得很清楚。
陈平安其实没有远去,就在暗中默默观察这个浑身是刺的小女孩。
她一路走走歇歇,有气无力地走着,路上她谨慎张望之后,等待片刻,就娴熟翻墙,偷了一户人家的腌菜,狼吞虎咽,快步跑出小巷,之后口渴,便又偷翻入墙,蹑手蹑脚,从水缸勺了水,重新盖上盖子之前,她迅速从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洒入水缸,这才悄悄离去。
陈平安看得出来,枯瘦小女孩的腿有点瘸,还经常伸手去揉肋部,多半是以往做这些坏事的时候,吃过苦头。
就在陈平安打算离去的时候,小女孩来到了一处鸡鸣犬吠、满是粪泥的陋巷地带,有一拨站姿歪斜的男人在那边等着,好像就是在等她的到来,男人岁数都不大,有十三四岁的少年,最大不过二十岁出头,吊儿郎当,流氓痞气,其中一人,见到了小跑向他们的枯瘦女孩,二话不说就一腿踹去,没轻没重的,若是踹结实了,估计能把小女孩踹飞出去,好在那女孩好像早有预料,却也不是躲避,而是在奔跑途中,有意无意放慢了一些速度,给踹中了,却被踹得不重,然后毫无破绽地后仰倒去,挣扎一番,神色惨然地站起身,望向那些人的眼神和神态,充满了仿佛天生就会的谄媚和讨好。
一位应该是领头的壮硕地痞,不愿意浪费时间,便让小女孩带路。
一行人绕来绕去,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一间荒废已久的破宅子,小女孩往里头悄悄伸了伸手指,那痞子头目狞笑道:“如果指错路,等下打断你的腿!”
她使劲摇头,然后怯生生伸出双手,捧在心口。
那痞子先是做了个江湖黑市的动作,身旁众人开始去围困这栋宅子。
那人没有掺和其中,丢了七八颗铜钱在小女孩手上,阴恻恻道:“小贱种,剩余的一半铜钱,不巧了,哥身上没带,先欠着?要不要等下办完事情,跟哥回家拿去?”
小女孩使劲摇头,抖了抖,将所有铜钱滑到一只手心上,另外一只手,拿起三颗,递给那痞子。
那痞子乐得不行,小丫头片子,还挺上道啊,挥挥手,一些原先打算继续戏耍她的念头,便没了兴致。
那小女孩倒退而去,对男人低头哈腰了数次,这才转头跑开。
小女孩身后的那栋宅子,有人发出震天响的哀嚎声响。
小女孩只是一边奔跑一边快速摊开手心,看着那几颗铜钱,稚嫩却枯黄的小脸庞,蓦然笑开了花。
————
洞天下坠、天地接壤的龙泉郡,就像一块灵气充沛的福地,引人垂涎。
周边数以万计的妖怪精魅,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迁徙,逐渐开始依附各大山头,形势趋于稳定,
其中仅是金丹境的大妖,就有三头之多,无一例外,各自都曾是叱咤风云的一方巨擘,至于是否有元婴大妖隐匿其中,不愿过早暴露,暂时不知。
因为各种原因,半途夭折、暴毙的,以及不守规矩被大骊朝廷镇压斩杀的,总计接近千余,不过中五境妖魅,死亡数目不大,多是刚刚踏足修行、只凭本性凶悍行事的末流妖族。
妖族之中,有资格获得大骊朝廷颁发的太平无事牌,屈指可数。
为此依附各大山头、担任供奉或是山门护法的妖族,或是自掏腰包,削尖了脑袋与官府打点关系,或是祈求府邸主人向大骊示好,无非还是一个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项收益,让措手不及的大骊户部眉开眼笑,顺带着与兵部原本有些僵硬的关系,开始有所缓和,毕竟袁曹两大上柱国姓氏,各自山头势力,就在兵户两部衙门,而袁曹两家近百年来的水火不容,处处针锋相对,朝野皆知。
作为此方小天地的圣人,出身风雪庙的阮邛创建了龙泉剑宗,地盘极大,囊括了神秀山在内的大量山头,但是入室弟子依然少得可怜,一位风雪庙弃徒,自己砍掉大拇指的女子,负责小镇外的那间老剑铺,她很少进入宗门山头,名为徐小桥。
一位沉默寡言、终年只穿黑色服饰的年轻人,叫董谷。
还有一位出身骊珠洞天的长眉少年,谢灵。
哪怕加上独女阮秀,龙泉剑宗依旧香火稀薄得令人发指。
可是阮邛对此似乎毫不在意,除了去龙脊山那座斩龙台石崖,跟娘家人风雪庙还有真武山打交道,便不理俗事,无论是太守吴鸢,还是北岳正神魏檗,几乎从不理睬。对几位弟子的传道一事,更不上心,一般都是让女儿阮秀盯着。
神秀山,今日云海滔滔,大日浮空,照耀得天海共红艳。
扎一根马尾辫的青衣少女,或者说已经不能称呼为少女了,比起最早进入骊珠洞天那会儿,如今她身材修长,个头高了些,眉眼已经长开,原来阮秀姑娘,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她身边站着父亲阮邛的三位开山弟子,徐小桥,董谷,谢灵,他们难得碰头,三人中徐小桥称呼阮秀为大师姐,董谷称呼为阮姑娘,但是透着发自肺腑的尊敬,少年谢灵则一直喜欢喊她秀秀姐。
阮秀脚边趴着一条土狗,原本那条病恹恹趴在小镇街旁等死的老狗,如今竟然变得精神奕奕,双眼充满了灵性,这要归功于阮秀经常丢给它几颗丹药,皆非凡品,每一颗都价值千金,曾经有路过练气士看见那一幕,顿时心生凄凉,只觉得自己混得比狗都不如,恨不得一个飞扑过去,与狗争食。
绚烂云海之中,有稀稀疏疏的几座大山破开云海,高高耸立,宛如岛屿。
阮秀指了指一座山头,“我爹说了,只要你们跻身金丹境,他就送出一座山头,昭告天下,为他举办开峰仪式。”
然后她望向董谷,“你虽是精魅出身,相较我们三人,破境更难,但靠着长寿,底子打得不错,早早就是龙门境,也该试试看了。”
董谷欲言又止。
他显然信心不大,中五境的金丹境,修士最难勘破,挡下了不知多少龙门境练气士,董谷之所以离开家乡,舍了一国太师的伪装身份、以及人间富贵,悉数抛弃,就是想要借助骊珠洞天超乎寻常的盎然灵气,增加自己跻身金丹境的把握,至于成就金丹的品相高低,丹室图画的多寡,他绝不敢奢望。
结成金丹客,方是我辈人。
这一句话,不知道吸引了世间多少练气士,年复一年,不问世事,只是孜孜不倦地修行问道。
“你破境过程中,我会用些手段,借助自家几座山头的山水气运,帮你压阵。”
阮秀指了指谢灵,“你师弟先前得了一件近乎仙兵的宝贝,一座玲珑塔,是一位高人赏赐下的,能够降低你破境的风险。”
谢氏长眉少年哭丧着脸,想跳崖寻死的心都有了。
我的秀秀姐唉,这可是我压箱底的天大秘密,你怎么就这么随随便便说出口了。
常年面容古板好似面瘫一般的董谷,终于流露出一抹激动神色,对着小师弟谢灵鞠躬致谢道:“谢师弟,这份大恩,董谷毕生难忘,将来必有报答!”
阮秀三两句话,就打发了眼神幽怨的谢灵,“既然有这么好的东西,就要物尽其用,别总想着躲起来偷着笑。大道修行,归根结底,是修一个我,太过依仗外物,无论是对敌,还是心性上,都会有很大的麻烦,好些个老元婴为何闭关,就默默死了,就在于修行过程中,太过重视法宝器物。”
阮秀背书一般,一鼓作气说完这些言语,谢灵笑了起来。
徐小桥和董谷也有些眼神异样。
阮秀叹息一声,有些泄气,“这些道理,都是我爹要我死记硬背的,难为死我了。”
谢灵笑得合不拢嘴。
徐小桥和董谷会心一笑。
阮秀叮嘱道:“董谷,回头你自己挑一个风水宝地和良辰吉日,到时候我和谢灵会准时出现。”
董谷使劲点头,心情激荡。
阮秀从袖中拿出一块绣帕包裹,没有打开,对三人说道:“都回了吧。”
谢灵就住在山上,董谷却是在山脚结茅修行,徐小桥更是住在龙须河畔的剑铺,阮邛订立规矩,不准修士随便御风远游,所以可怜徐小桥和董谷都要步行下山,阮秀随口道:“龙泉剑宗弟子,想御风就御风,想御剑就御剑,自家地盘,谁管你这些?我爹?他不管这些,他只管你们能不能跻身金丹境,以后能不能成为上五境修士。”
阮秀补充道:“这些话,是我自己说的啊,可不是我爹教的。”
三人各自散去。
阮秀蹲下身,捻起一块桃花糕丢入嘴中,笑得一双眼眸眯成月牙儿,然后使劲睁开眼睛,尽量让自己严肃一些,望向那条土狗,她腮帮鼓鼓,含糊不清道:“要珍惜现在的好日子,别总在街上对人瞎嚷嚷,耀武扬威的,很好玩吗?听说有一次还差点咬伤了行人,要你老老实实看家护院,你为何擅自跑到这座山上来?希望我护着你?”
阮秀扬起一只手,“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
这条土狗立即匍匐在地,呜咽求饶。
阮秀依旧眼神冷淡,瞥了它一眼,“如果不是他的缘故,我可以吃好几天的炖狗肉了。”
土狗的背脊颤抖起来。
阮秀站起身,指了指下山的道路,“连那些个练气士,都要夹着尾巴做人,你本来就是一条狗,要造反?下山看门去!”
土狗嗖一下,拼了命奔跑离去。
之前灵智稍开的它,只觉得她可爱可亲,直到这一刻,它凭借本能,才发现她对自己,其实从未有过半点怜惜、亲近之意。
阮秀嚼着第二块桃花糕,一只手托在腮帮附近,免得那些零碎糕点掉在地上。
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百吃不厌。
就是不知道将来那些江河神祇,吃起来的滋味,比不比得上桃花糕。
听爹说他们的金身,最是补益她的自身修为。
嘎嘣脆。
这位秀秀姑娘,有些嘴馋了,她赶紧擦了擦嘴角。
————
作为最早卢氏王朝的藩属之一,大骊王朝崛起之前的早期,曾经伴随着无数的屈辱和隐忍,而成功灭掉看似无敌的卢氏王朝,无论是国力还是信心,都是一道显著的分水岭,这场浩大且持久的战事落幕后,大骊王朝从庙堂高官,无论文武,到边关将士,再到黎民百姓,都树立起了无与伦比的信心。
这才是大骊铁骑南下征伐的最大底气所在。
但是在这期间,又出现了一些意外,让打惯了死战、苦战的边关大将,以及在京城运筹帷幄的兵部大佬们,都有些哭笑不得,那就是大骊边军中的底层士卒,甚至是中层将领,最早对于这趟南下,出于百战老卒的谨慎,所以充满了
可先是北方头号大敌,大隋高氏龟缩避战,然后是黄庭国在内数个藩属国,皇帝君主主动出城,向高坐马背之上的大骊武将交出传国玉玺,各地只有零零星星的反抗,这使得能征善战的大骊边军,有些懵,感觉自己毫无用武之地。
再往南,战事稍稍频繁起来,开始有了一股股数目可观的敌军人马,或在开阔地带,集结精锐,主动与大骊边军决一死战,或依托雄关险隘、高城巨镇,固守不出,或是数个小国之间发起联盟,共同对抗势如破竹的大骊边军。
大骊对此,除了几场硬碰硬的城外大战,攻坚战,更多是用了驱狼吞虎之计,在这期间,无数潜伏在各国的大骊死士、谍子,发挥了巨大作用,无数的亲人反目成仇、至交好友挥刀相向,一股股江湖势力在国境内揭竿造反、蜂拥而起,一位位国之砥柱的文武重臣突然暴毙。
于是大骊南下,战功无数,曾经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的灭国之功,唾手可得。
一支支锋芒毕露的大骊精锐,在宝瓶洲北方往南,齐头并进,以战养战,愈发势不可挡。
大骊皇帝颁布了一道密旨,纷纷传至各位大将军帐。
在打到宝瓶洲中部的彩衣国北方边境线之前,大骊兵马的攻城伐地,诸位统兵将领,一律便宜行事,无需兵部的文书勘定。
“诸位,马蹄只管向南踩去!庆功一事,先以敌人头颅做碗,鲜血为酒,京观为桌,豪饮之!”
一向极少真情流露的皇帝陛下,竟然在圣旨上用了如此感性的措辞。
这让那些本就杀红了眼的大骊武将,如何能够不热血沸腾?
在阵阵雷鸣的大骊马蹄之后,是藩王宋长镜带着一支嫡系大军,不急不躁,缓缓推进。
以及更后边暗中南下的国师崔瀺,亲自负责将一位位大骊文官,安排进入各大更换了城头旗帜的城池。
宝瓶洲的北方诸国,就像一滩烂泥,被人踩得稀烂。
骑卒汇聚了西河国北方精锐的一座重镇,终于破城了。
这场仗,延续了三月之久,大骊边军打得很辛苦,只说那些路上补充进入队伍的别国兵马,加上西河国北方投诚的驳杂势力,十不存三。
但是攻破了这座足可称为雄伟的西河国第一边镇,西河国韩氏的国祚就算断了,这就是事实。
一场苦战好不容易打赢了,这支大骊兵马的气氛却有些沉重,不仅仅是伤亡一事,还有就是另外一支由某位上柱国领衔的大骊兵马,趁着他们啃西河国最硬的骨头,竟然越界进入西河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将十数座空虚城池,给一锅端了,据说马上还要直扑西河国京城。
为他人作嫁衣裳,谁都高兴不起来。
不少满身鲜血的武将都跑到主将跟前诉苦抱怨,主将只是听他们发牢骚,并未表态。
在一队数十人的精锐扈从护卫下,一位披挂普通骑卒制式轻甲的男子,缓缓入城,看着硝烟四起的城池景象,男人脸色坚毅,并没有因为属下的群情激愤,而影响心态。
这位领军武将,叫宋丰。
是一位大骊宋氏的皇亲国戚,年仅三十,这位年纪轻轻的国公爷,其实与当今陛下的那支正统血脉,其实隔着有点远了,但是口碑极好,投军入伍已有将近十年,在那之后就很少返回京城。
宋丰不是那种亲身陷阵的猛将,毕竟尊贵身份就摆在那里,哪怕宋丰自己愿意涉险,下边的人估计都要死死阻拦,一旦宋丰死了,谁都担待不起。好在宋丰也不在乎那点虚名,在这种事情上,从未让麾下将领为难过。
十来年戎马生涯,朝夕相处,如今手握大权的身边将领,起先可能只是伍长之流,对于主将宋丰,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半点不夸张。
这场攻城战,双方修士也厮杀得极为惨烈。
宋丰麾下的练气士,大骊朝廷安排的随军修士,和他自己招徕的供奉客卿,总计三十余人,死了将近半数。
这种惨痛战损,几乎抵得上之前南下所有战事了。
宋丰当下身边,只有两位练气士模样的人物贴身护送。
一个腰间悬挂扎眼的大骊太平无事牌,是一位袒胸露背的魁梧壮汉,身高九尺,手持两把摧城锤,胯下坐骑,要比重骑军的战马还要大上许多,壮汉除了那块玉牌,腰间还挂着两颗鲜血淋漓的头颅,是攻城战中的战利品,头颅的主人,生前都是西河国北境赫赫有名的练气士。
相较这位壮汉的威风八面,另外一人就要不起眼太多了,是个瞧着比主将宋丰还要年轻的男子,身穿一袭灰扑扑的棉衣长袍,长了一张英俊的狐狸脸,对谁都笑眯眯的,腰间挎长短两把剑,剑鞘一黑一白。
棉袍长褂的年轻男子双手拢袖,缩着脖子,意态懒散。
左前方的城中远处,有剑光冲天,那壮汉哈哈大笑,纵马前奔,转头对宋丰笑道:“大局已定,难得还有漏网之鱼,去晚了可能连残羹冷炙都没了!将军自己小心,可别掉下马背啊。”
这位架子极大的随军修士,是近期进入这支军队的高手,传闻曾是某位宫中大人物的嫡系心腹,因为那位大人物失势了,才不得不离开京城捞点军功,此人见惯了京城权贵,对于一个外放边关多年的宋氏宗亲,并不算如何尊敬。
魁梧汉子视线转移,望向那个宋丰旁边的一人一骑,“姓曹的小白脸,只要你洗干净屁股去找我,我就将接下来到手的这份军功白送你,如何?”
那个被如此羞辱的年轻修士,只是眯眼笑着,还不忘对着汉子挥挥手掌,示意他赶紧赶赴战场,不要耽搁时间了。
壮汉哈哈大笑,在马背上高高抬起屁股,伸手绕后,狠狠一拍,摇晃了几下,这才落回马鞍,向那些剑光起始之地策马狂奔。
宋丰身边的精锐骑军,人人恼火不已。
唯独宋丰和棉衣男子,都没放在心上。
这支骑队缓缓向城中那座大将军府而去。
靠近城门的一处简陋铺子内,有三人在这场大战中选择从头到尾隐匿气息,没有参加任何一场战事,任由城门被破,任由大骊王朝那帮王八蛋杀入城中,杀死一切胆敢手持兵器之人。
其中一位,是这座北边巨镇的修士第一人,在大骊率军围城之前,守城大将就早早对外宣称,去往京城跟皇帝求援。其余两人,一位是西河国山上仙家门派的执牛耳者,另外一人,是邻国一位皇家供奉,金丹修为!
一位金丹神仙,两位龙门境,秘密隐藏在此,此局,不为救下军镇,事实上也挽救不了。
西河国在内,附近六座小国,此番秘密筹划,为的就是刺杀宋丰!
要在战场上斩杀一位大骊宋氏的王族子弟!
一旦成功,哪怕国破,但是能够极大鼓舞人心,能够让六国疆土之上,哪怕被大骊铁骑碾压而过,依然会有无数义士奋然挺身,一定可以让大骊这帮畜生疲于应付,片刻不得安宁,短时间内无法顺利消化掉六国底蕴,转为南下之资。
至于他们的设想,是否真的能够达到预期,在座三人,以及六国君主,恐怕都不愿意深思。
事已至此,顾不得了,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总要做点什么!
一旦事成,扬名立万,舍了北方基业,直接逃亡南方,就会身价暴涨,成为大王朝的座上宾,有何难?
破境无望,寿命将尽,在山上畏缩三百年,死前总该做一次壮举了。
在场三位山上人,各有心思。
队伍之中,宋丰看似闲散随意,其实攥紧马鞭的手心,都是汗水。
那个长了一张狐狸脸的英俊男子,对宋丰微笑道:“有我曹峻在,你死不了。”
自称“曹峻”的男子突然问道:“帮了你这次,你宋丰也得帮我一次,不难,就是上报朝廷的战损名单里,添加一个练气士举行了,如何?很简单,就说死于那些躲起来的敌方修士手中,忠心护主,英勇捐躯。”
宋丰点点头。
曹峻双手从袖中抽出,分别按住长短双剑的剑柄上,缓缓推剑出鞘。
砰然一声。
坐骑背脊断裂,当场暴毙。
曹峻已经一掠而去,身形瞬间消逝不见。
空中犹然挂着两条流彩不散的长虹。
一刻钟后。
当最后一名断手断脚的金丹修士,不得不选择悲愤炸碎那颗金丹,那名战力强大到变态的剑修,棉衣长褂之上,竟是一点血迹都不曾沾染,在金丹练气士自尽之时,就潇洒御剑而去,脚下方圆百丈的屋舍,瞬间夷为平地,飞扬的尘土,遮天蔽日。
宋丰抬头望去,如释重负。
这才放心纵马前冲。
犹豫了一下,他没有径直去往大将军府邸,而是去了先前剑光冲天的战场。
等他到了那边,废墟之中,发现那个使一对摧城锤的大骊仙家,尸体倒在血泊中,臀部附近被一杆长枪刺透钉入,一袭棉衣长袍的英俊剑修,站在那杆长枪的顶部,正打着哈欠,见着了宋丰,笑着招了招手。
在这天之后,名叫曹峻的剑修,就主动投身于一支寻常的斥候队伍,不再待在宋丰身边耗着。
一位四处游曳、战功微小却连绵不断的龙门境天才修士,在邻国另外一处大骊兵马南下的战场上,用这种阴险方式,不断悄然收割着大骊边军斥候的性命,每次出手都点到为止,并不泄露自己的身份,短短半年,就杀掉了大骊精锐斥候一百六十人。
要知道每一位大骊边军斥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由于先前一次次短兵相接的接触战,并不集中在某一片战场,这位年轻兵家修士并未招来大骊修士的注意力和围剿,但是大骊方面逐渐有所警觉,不断加重随军修士的数量,隐藏其中,希望来一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但是当两位观海境随军修士都被斩杀后,大骊军方高层终于重视起这个家伙,但是这位兵家修士直接跑了,绕了一个大圈,转移到了宋丰领军的西河国战场上。
曹峻遇到他,是偶然。
他遇上曹峻,则是某种必然,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曹峻眼睁睁看着他杀掉身边七名斥候,然后宰了他。
擅长杀伐的修士投军,看似建功立业,封侯拜将,都是探囊取物,其实不然。
一山还有一山高。
曹峻学着那个手持摧城锤的壮汉,割了那位原本前途无量的龙门境修士脑袋,只是不挂腰间,而是悬在马鞍一侧,然后独自南下,要再学学此人,单枪匹马,去刺杀那些西河国的军中大将。
他没觉得自己的运气,会比马鞍旁边那颗脑袋的主人更好。
但是两人唯一的区别,是他曹峻有护道人,以身涉险,不用担心安危,只管痛快厮杀,不用想什么退路。
他笑着低头,用手拍了拍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早已血迹干涸,毛发枯如茅草,曹峻笑眯眯道:“可惜你没有。”
一个嗓音响起,带着一丝不满,“为何不救下那些斥候,身在沙场,即是袍泽。”
曹峻笑道:“我若不在其中,他们死了白死,有我在,好歹有人帮他报了仇,他们难道不该谢我吗?”
仙家无情。
山上修道,远离人世,时间太久,距离太远。
自然而然,久而久之,许多修士便会对人间无情,至多就是我不为难这个人间,但是莫要奢望我善待人间。
————
南苑国京城某处,有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站在肉包子铺前,流着口水盯着热气腾腾的笼屉,层层叠叠,泛着香味。
掌柜汉子嫌弃她碍眼,怒斥赶人,小女孩挺直腰杆,摊开手心,示意自己有钱。
五颗铜钱,五文钱。
汉子正眼也不瞧她,依旧让她滚蛋,见她还不愿意走,拎着一根板凳就要打她。
吓得小女孩赶紧跑开。
跑到了远处,小女孩眼神阴沉望着那家铺子,咧咧嘴,转身走向一家卖烙饼的摊贩,买了两张大饼,还余下一文钱。
她其实吃一张饼就能把今天对付过去,一开始她也确实只吃了一张。
可是走着走着,她就开始天人交战,最后便找了一处墙根,将原本是明天伙食的烙饼给吃掉了。
吃完之后,她似乎有些后悔,便狠狠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但是起身后,难得肚子饱饱的小女孩,就开始雀跃起来,一路撒腿飞奔,偶尔抬头,望向京城上空的点点纸鸢,充满了艳羡。
这一夜,她没有回“自家”那处小窝,夏夜清凉,睡哪儿不是睡,不会死人的,就是蚊子多,有些恼人罢了。
有一家境还算殷实的富人门户,门口摆着一对手艺拙劣的石狮子,而且形制古怪,不是蹲坐姿势,而是四脚着地,仰头远望,石狮子不高不低的,刚好让小女孩爬到背脊上,她先是坐在上边看了一会儿夏夜的星空,掏出那枚仅剩的铜钱。
透过那个小小的方孔,望着大大的星空。
那一刻,她满脸笑意。
之后她便藏好铜钱,趴下酣睡起来,很快就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隔壁那只石狮子上,陈平安盘腿而坐,转头看了眼沉沉熟睡的小女孩,他眉头紧皱,难以释怀。
陈平安不再多想什么,开始闭上眼睛,练习剑炉立桩。
小女孩趴在石狮背上,睡相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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