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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然进化


震惊!

  孟凡只能用震惊两个字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因为这个怪人的脸,简直不能再称为人类的脸。他的面部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没有皮肤,尤其是嘴巴上下和鼻子,全都露出了阴森森的骨头,他的左耳已经没有了,右耳也被什么东西啃掉了半个,就连眼睛上面,也露出了骨头。

  如果孟凡不是已经和他交谈了很长时间,一定会把他当成一具尚未风干的骷髅,或者是丧尸,反正不会再将他当成人类。

  “你们现在需要我帮助了,称我为同类。”怪人继续咆哮着,他的思维似乎有些混乱:“可正是你们这些所谓的同类,把我赶出了你们的基地,这还不算,当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你们放过我的时候,你们却用枪指着我的头,要把我和丧尸一起干掉,那个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我是你们的同类,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你们的同类的吗?”

  说着说着,怪人已经泪流满面,孟凡可以想像到他被别人当成感染者,甚至被人当成丧尸时的痛苦和无奈,如果一个人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即不能为人类所容,亦不能为丧尸所容的时候,他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

  孟凡无意指责那些如此对待他的人类同胞,因为如果孟凡是基地的头领,也不会同意收留像他这样的人类。末世里的人在面对被丧尸抓咬过的人类的时候,一贯的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掉一个,因为,谁都知道漏掉一个后的可怕后果。所以,就是最仁慈的基地领袖,也只可能放他活着离开。

  很显然,他遇到的不是一个仁慈的基地主,那个人肯定假意放他离开,却又安排手下在基地外干掉他。

  孟凡同时从他的眼泪中读出,他绝对是一个真正的人类,因为只有人类才会有如此丰富的情感,而且他也相信怪人对人类世界依然留恋,否则如何会如此动情。

  正如那句老话说的,没有深入骨髓的爱,如何会有深入骨髓的恨。

  “如果不是飞刀及时出现,我将变成真正的孤魂野鬼,从那一刻起,我对你们的世界,再无留恋。”

  “其实一个人是不是人类,不在于他的面容,而在于他的内心,我有一个朋友,头上有角,身上有鳞,但他依然和我们在一起,我们也从未对他有过歧视,相反,就像刚才你说的紫血人,就算变得再像人类,也一样是披着人皮的丧尸。”

  “别说了,停止你的说教吧!”怪人愤吼道:“你们的事与我无关,休想让我对你们提供任何帮助,如果不是先知要求我们帮助落难的人类,我根本不会出现在你面前,现在你既然能够自保,那么后会无期。”

  怪人的话音落地之时,他人已经快速飘出数米之外,只见他奔去的方向,正有数十只丧尸。

  “小心后面!”孟凡急忙出声示警,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丧尸仿佛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仍然和原先一样并排前行,丝毫没有攻击他的意思。

  怪人就这样从丧尸的旁边安全穿过,孟凡心道:“他肯定是进化出了某种超能力,使得丧尸不会把他当成猎物,可惜他不愿意帮助人类,要不然让廖院士研究一下他,说不定能研究出一种药丸,人吃了就不会受到丧尸攻击,那该有多好。不行,我还是要跟上去劝他一劝,听他话里还有一个他很尊敬的人叫先知,似乎他对人类挺友好的。”

  孟凡只追了几步,突然眼前一丝亮光闪过,孟凡急忙躲避,但在那道亮晶晶的东西袭过之后接着又是一闪着银光的物体袭来,孟凡虽然感觉到了危险,但为时已晚,第二个亮晶晶的东西击在孟凡的头盔边缘,撞击出一串火花。

  等那东西落了地,孟凡才看到这东西原来是一柄吃西餐用的刀具,接着一个人从旁边建筑中跳了出来。

  “不要追了,否则下一刀击中的将是你的咽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孟凡的耳边响起。

  一个只留着齐根短发的女人挡在了孟凡追赶的路上,手里拿的正是两把和落在地上的刀具一模一样的武器。

  不用说,刚才的飞刀就是她的杰作,而且很明显她已经手下留情,并不是真得要取孟凡的性命。

  能将一柄普通的餐刀发挥出如此大的威力的女人,又怎么会是一般的女人,孟凡的脑子里自然闪现出了游魂刚才所说的“飞刀”,只是当时孟凡没想到飞刀会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女进化者。

  飞刀并没有蒙面,她的面容比起游魂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长期的野外奔跑更让她的身材凸凹有致,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半边脸上有一个枫叶形的胎记。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美丽,反倒将她映衬得更加神秘。

  也许她并不比孟凡身边的女人漂亮,但在这样一个丧尸横行的世界里,在周围枯树残花、废车旧墙的映衬下,她在刚刚见识了游魂那样丑陋恐怖的面容的孟凡眼里,就另当别论了。

  美好的事物,似乎都是被丑陋的事物所映衬、对比出来的。

  孟凡当然没有时间和精力赞叹她的美丽,“小姐,我想见一见先知,可以吗?”

  神秘女子眉角微动,显然她有些奇怪孟凡为什么会知道先知,这时一个细声细气、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起:“先知可不是什么人想见就能见到的。”

  一个人随着声音的出现而出现了,他出现的位置是离孟凡不远的一辆废旧汽车上,而他是什么出现的,以孟凡的警觉程度居然都没有发觉。

  不过看到这个人的身材长相后,孟凡不禁莞尔,因为这个人,真的一点也不像人,倒像是一只没有尾巴的大马猴,就连脸上也长满了金黄色的绒毛。

  “你笑什么笑?没见过我这样英俊潇洒的人也用不着这么高兴吧!”看到孟凡的笑意,无尾大马猴顿时有些生气了。

  孟凡也发觉了自己的失礼,忙止住笑容道:“阁下的确英俊潇洒,任何人看了都会很开心的。”

  “石猴,不要跟他啰嗦,我们走。”女人说完后就朝怪人离开的方向奔去,两只挡路的丧尸,被她一扬手毙掉,倒地的丧尸头顶赫然插着一把已经没柄的餐刀。

  石猴模样怪异,走路也是不走寻常路,他一跃而起,顺着道路左边建筑外的电线跳跃前进,速度竟比普通人在地上全力奔跑还要快得多。

  孟凡并没有追赶,他可不认为刚才那个女人说的话是在开玩笑,他不想在跑出几步后就和刚才的两只丧尸一样被飞刀插住脑门。

  这时孟凡才想起忘了问怪人如何消灭紫血人,那个自称游魂的人分明一开始是打算告诉孟凡的,只是后来情绪一激动,就结束了话题。

  虽然有些懊恼,但孟凡不得不继续孤身前行。这时候街道的前后已经涌现出了大量丧尸,孟凡只能和无尾大马猴一样,借力一辆汽车跳到路边的一栋建筑上,用刀破开窗户,钻了进去。

  一只二级灵敏丧尸速度超快的跟着孟凡跳了上来,它满以为可以独享大餐,结果却是被孟凡一刀毙命,又从窗户上以更快的速度掉到了地上。

  孟凡从这家的房门中出来后,选择了对过反锁的房间撞开进去,之所以选择锁门的房间,是因为孟凡认为锁门的房间内应该不会存在丧尸。

  尽管如此认为,孟凡依然没有放松警惕,他举着枪每间房间检查,最后在卧室内看到一具让人惊悚的尸体。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左手还握着一柄水果刀,看样子极像是割腕自杀,墙上有五个发黑的大字:“我诅咒上帝!”

  孟凡黯然地看着这五个字,这个人生前大概信仰基督,以为在最危险的时候神灵会予以护佑,结果显然事与愿违,最终他没有勇气逃离,便将自己反锁房内,割腕自裁。

  孟凡不知道灾难发生后有多少人困在城市内慢慢煎熬死去,他相信肯定会有很多,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没有救援,没有希望,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不停出没的吃人的丧尸和变异生物,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讲,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死神光临。

  孟凡来到阳台,这里光线好一些,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的情况,他看到另一条路上还有不少的丧尸,就没有冒然出去,而是取出腰上带着的压缩饼干,放到到嘴里慢慢咀嚼。

  奔波了半天,孟凡还未能吃上一口热饭,而身上的食物,只剩下两块饼干和一包巧克力以及半壶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大部队联系上,所以他必须节省,尤其是水,润润嗓子即可。

  待体力恢复了一些,孟凡破开窗户,来到了另一条街道上,这时在他左前方一千米左右的地方有激烈的枪声响起,有枪声的地方自然有人,孟凡正要赶去,突然黑影一闪,他急忙举枪,却看见眼前出现的生物,居然是无尾大马猴。

  “先知要见见你,跟我走吧!”无尾大马猴冷冰冰的说了一句,接着当前带路,急奔而去。

  孟凡立即收起枪,使出全身解数追逐而去,走了两分钟后,大马猴转身嘿嘿一笑:“没想到你这家伙还真有两下子,居然真跟得上。”

  孟凡气喘吁吁地笑道:“过奖了,如果你再快一点,我怕真是跟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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