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穿短袖
其实此时此刻在拍摄第一个节目,第一个节目是什么呢?
第一个节目就是集体合唱,集体合唱排练的非常好非常到位。
选手们的位置也长得很好。天籁站在最中间的位置。大小姐站在天籁的旁边,另外天籁的另外,一边就站着校长的儿子。
因为这样看上去特别的搭配。因为他们的高度差不多。然而在大小姐的旁边站着的这个男孩子不是别人是小贝。
小贝是我今天特别不高兴。然而他觉得,站在中间的人应该是他不是天籁。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的位置看得那么高。
他只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他是华人华侨。他优秀。
这个队伍为什么那么排?
当然是由评委老师们定的。主要是看着天籁是有舞台经验,听姐姐宋嘉的安排,姐姐宋嘉推荐了评委们,那就是让天籁站在最中间的位置正显得非常的和谐。
毕竟天籁不仅仅个子高,而且表情特别到位。
毕竟天籁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参赛选手,那就是有着丰富的舞台经验。毕竟是酒吧里唱歌的。
而其他的大多数都是学生,没有任何的舞台经验。甚至连姿势都摆不开。
然而,为什么把大小姐放在天籁的旁边的?主要是发现大小姐和副总走得比较近。
考虑到赞助商的问题,所以就不得不重视这女孩子了。然而为什么又把小贝放在女孩子的旁边呢?
主要是考虑到人家董事长乐建国都喜欢这个小贝,所以也就把这两个赞助商有关系的选手都放在了最前面的位置。
然而在天籁的旁边,居然是校长的儿子顾臣。
为什么呢?
因为校长的儿子主要是母亲的关系,校长在这个行业也是神通广大,认识各路神仙。
所以评委老师们就看在这种关系的面上,也就让人家校长的儿子站在前排,主要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校长的儿子实在是转的特别的帅气,阳光灿烂。
这样站在第一排才好看呢。
校长的儿子,对于站在前面还是站在后面,其实没有任何的争议。
他也没有任何的感觉。
如果你让校长的儿子站在第一排,他不会很高兴,他也不会不高兴,他没有多余的感觉。
如果让校长的儿子站在最后一排,站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被所有人都挡住了整个身体,他也没有关系。
总之他的参赛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展示自己有多么帅气。也不是为了展示自己有多么的阳光灿烂,更不是为了拿到一个名次还是怎么地。
也不是把这希望寄托在唱歌方面,更不是为了取得很好的成绩。他只是想要和大小姐相处。他只是想天天看着大小姐。
他只是想真的要追求这个女人。
然而,天籁站在最中间的位置,自然天籁心里是挺舒服的。
主要的原因是,虽然说是上一届天籁之音的选手,自己是老人了,是这个行业的老手了,还被评为老师如此重视,天籁自然心里心存感激。
所以特别的感激姐姐对自己的帮助。
果然姐姐永远都是自己的帮手。
天籁最多一的原因不是这个,天籁最得意的原因是因为旁边居然安排了赞助商有关系的这个女孩子,也就是大小姐在旁边。
天籁感觉到大小姐和自己的心在一起一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有这种感觉,他只是觉得他特别的幸福一样。
不!
我怎么可以说自己幸福呢?
要知道人家大小姐是有人喜欢的,长成再怎么样,再怎么身材不好,再怎么傻了吧唧,也有人喜欢。至少不止一个人喜欢的。
副总喜欢得不得了,然后校长的儿子也是一门心思在光明正大的追求。
然后我自己呢?天籁想到这里的时候,一下子脸就红了起来。
不过正在唱歌,天籁又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
眼睛依然看着镜头,他非常的坦然和冷静和大漠。对着镜头也特别的游刃有余。一曲歌终于唱完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直到导演喊咔,所有人才各忙各的。
今天的拍摄也就到此结束。
今天主要是做了一些现场排练,纠正了一下选手们的唱歌的音域问题,也纠正了一下他们的姿势,还有舞台,感觉等等。
主要是寻找了一下那种熟悉的感觉。
让选手们听到音乐就知道怎么动。
而且对着镜头的时候也知道怎么样板。
手摆在哪里脚?该怎么样饭,以及腰不要不要挺起来等等。
然而拍摄完了集体歌曲之后,所有人都可以解散了。
评委老师们一直凑在一起在聊着一件事情。学什么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选手们知道评委老师之间好像有争论。
选手们,忙完了之后,和评委老师们打个招呼,就离开了拍摄现场。有的选手们回到了休息室开始休息。
也有人回到休息室看手机。更有人找了一个地方。在天籁集团的公园里面看书那声音。也有人找地方地点姿势什么的。
总之各忙各的。然而大小姐和天籁还有校长的儿子,这三个人一起走出了拍摄现场。
天籁走到外面的时候,环顾四周发现旁边没有人的时候,天籁立马就回头对着他们俩个人说道:“我现在要去知音酒吧里面吃晚餐。”
吃了晚餐之后呢,我要客串一下,今天晚上,我可能要唱很多首歌。毕竟我很久没有去知音酒吧了。而且现在呢,丽丽也不在了……
说到丽丽的时候,乐天籁居然有些伤感。所以就表情变化了没有说下去了。大小姐听了之后,自然也有些同情丽丽。
毕竟好端端的这么一个人一夜之间就不见了。发现丽丽的时候就成了一句死尸。
这活生生的人一下子不在了,当然是觉得有些可惜,大小姐见过丽丽,和丽丽也讲过话。
所以听到天籁提起丽丽如此伤感,大小姐,同样也感觉到有些伤感。
简之音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还有尴尬的气氛以及这种悲伤的气氛,所以大小姐也就摇了摇头对着天籁,说道:“你去就去呀,给我说什么呀?”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又不管你。你该去哪里去哪里。反正也没有规定晚上不能够离开休息室呀对吧?
校长的儿子听到之后,也跟着笑了笑,不过觉得这个时候好像笑起来非常的不合时宜。所以校长的儿子也就把笑容将直在了脸上也就不笑了。
另外就抬着头看着天籁说道:“那就去吧,我们两个回休息室了。”
然而,乐天籁听到这一句话,好像听上去特别的暧昧和别扭。
所以,天籁立马就笑了笑对着校长的儿子大声地说道:“你怎么说话的呢?!”
你和这姑娘一起回寝室休息?不!不是你和这姑娘一起回寝室好吧?是你回男生休息室,而大小姐会女生休息室明白吗?
你回的是一楼,而大小姐回的是二楼明白吗?所以有时候说话呀,你最好小心点。否则的话别人还以为你和大小姐之间有什么呢。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人家大小姐可不会喜欢你了。毕竟你看看你的打扮是什么呀?顾臣低头看了一下自己浑身上下。
其实今天校长的儿子穿的衣服完全是没有问题的。站在时尚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另类的打扮。
校长的儿子穿了一双鞋子,这双鞋子不是普通的鞋子……
不!
其实就是一双普通的鞋子,普通倒不是一般的普通。
这双鞋子呢,两只鞋子是不一样的颜色,一只鞋子是淡蓝色,另外一支鞋子是淡粉色的。
但是呢,两只鞋子造型就不一样,像是两只鞋子拼凑起来的,也就是说,像这只鞋子丢掉了一只那一双鞋子呢,也丢掉了一只。
然后将一双鞋子的左脚和右脚凑齐了拼成的一双鞋子。
这双鞋子看上去一般般,都是帆布鞋,而且有一些旧。
不过,校长的儿子却觉得这双鞋子的特别的好看。并且穿着脚上特别自信。
他认为,这就是时尚。什么样的鞋子才是最时尚的鞋子?
那就是我自己配的鞋子才是最时尚的鞋子。为了配这一双鞋子,他去了好几个市场,他在专卖店买不到这么好的鞋子。
不!在专卖店买不到这么合适的鞋子。然而到了一些市场,泡了很久才配上了这么一双鞋子。
因为这种鞋子虽然质量不怎么滴,但是看上去特别的粘人那种。总之穿在脚上不三不四,但是他认为,这是时尚。
也许每个人对时尚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人的审美眼光也是完全不一样。
他穿了一条牛仔裤,这些牛仔裤的,也不是一般的牛仔裤。
他在牛仔裤的旁边就是在裤子缝隙的位置,给我开了三个洞,左边的三个洞,还以为右边是一样的,天籁认真看了一下他的右边,右边的是够了五个洞。
天籁就不明白了,一般中国人穿裤子不是应该讲究对称的吗?
不!全世界的人穿裤子好像都是讲究对称的。
左边怎么样?
那么右边也是怎么样。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左边和右边的动是不一样的。然而,天籁也就笑了笑问了他什么原因。
校长的儿子只是非常的鄙视看着天籁。
校长的儿子只是认为,天籁也太不懂时尚了。或许是年纪大了。毕竟天籁比自己大了好几届了。所以校长的儿子也就不屑一顾。
据校长的儿子解释,他的这条裤子呀,本来是买的一条大牌的牛仔裤,大牌的牛仔裤呢,就太过于正规,所以不符合自己的审美观念。
所以他特意找人扣了五个洞,一边两个一边三个。他觉得这样才对称。
他觉得不规则的对称才是真正的对称的。
虽然天籁听不懂在说什么,他是可以知道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脑子有问题。
这不,看顾臣穿的衣服。
顾臣在这个天气居然穿了一件毛衣,不过这件毛衣呢,没有袖子,天哪!这种天气虽然是秋天了,但不至于还可以穿短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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