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小白脸是公主
十月中旬的天气,早晚还是很冷的,梁平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骑在马上,望着前面的送葬队伍。
由于抬着棺椁,送葬队伍的速度要比他们慢一点儿,梁平他们很快就追上了这支送葬队伍。
在走到最前面的时候,梁平回头,刚好看到公主的侧脸。
公主此时粉黛未施,没有任何珠饰,黑色如瀑的长发就这样自然的散落下来,白色孝服的尖尖的帽子戴在头上,露出一张若影若现的侧脸。
萱太妃的事,梁平从文博的口中了解了一些,此时这个捧着牌位的,应该就是萱太妃所生的公主了。
面对这种事情,梁平自然是有一丝触动的,他有些同情的看了那公主一眼。
与此同时,那公主不知怎得也突然回过头。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两人都有些震惊。
那公主怎么看着有些脸熟?再仔细一想,不就是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小白脸吗?
公主也同样如此,看到梁平的一瞬间,有些错愕,这不就是前几天在茶馆儿遇到的那个讨人厌的家伙嘛!
仅仅是一瞬间,两人的目光就收了回来。
公主继续捧着牌位,目视着前方。
梁平对她产生一丝同情的同时,也暗骂自己,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那些看不出女扮男装的都是眼瞎,现在也轮到自己眼瞎了。
梁平他们很快就超过了送葬队伍,知道原来小白脸居然是公主的时候,他又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
小白脸也像是有所感应,也抬头,两人的目光再次相遇。
这次,梁平朝她点点头,传给她一个鼓励的眼神,这是他对一个失了父母的年轻女子的同情和怜爱。
小白脸先是一愣,毕竟从母妃去世后,连一个问候她的人都没有,母妃的葬礼也办的匆忙。
不,准确的说,从父皇去世后,以前那些巴结她讨好她的人都慢慢转变了态度,甚至有渐渐不把她放在眼里的趋势。
连这次母妃的去世,也无人关心她,甚至都没人来送送母妃。
梁平那个鼓励的眼神,让她心中有了点儿暖意,随即,便整理了下思绪,捧着牌位,更加坚定的往前走了。
仅仅也只是一瞬间,梁平逐渐远去。
此时的城楼上,一袭白衣的男子,看着远去的送葬队伍,深色的瞳孔中充满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
萱太妃曾经救过他一命,但是他现在却不能亲自去送送萱太妃,就只能这样默默的目送着送葬队伍,直到消失在视野里,才转身离开。
再望向梁平他们,他问身边的人,“上次让你传的消息,传到了吗?”
身边一个小斯抱拳回话,“爷放心,属下是趁机将纸条放在梁公子怀里的。”
白衣男子点头,抬头远望着两拨人逐渐远去的背影。
……
路上走了五天,就该是陆庭远和外祖父分别的时刻了,他自然是不放心外祖父的。
“你放心,老夫在官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还跟着你曾外祖父上过战场,什么危险没遇到过,不也好好的活到了现在。
倒是你,陆家视你为死敌,若是皇上知道了你的存在,也不会放过你的,以后万事可要小心,外祖父不在京中,也无法护你一世。
万一有什么事,找你两个舅舅帮忙。”
陆庭远一一应下,又郑重地朝外祖父行了一礼,祖孙两个在此辞别。
待外祖父一家走远了看不见人了,梁平才和陆庭远进了空间,梁满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他们放了出来。
两人回来,最高兴的就是小灵儿了,抱着爹爹的脖子不撒手。
“爹爹,你可回来了,灵儿想爹爹了呢!”
“爹爹也想灵儿!”
“爹爹,灵儿现在弩玩儿的可好了,我去拿弩,玩给爹爹看吧!”
陆庭远亲了亲女儿,“好啊。”
松开爹爹的脖子,小灵儿撒腿就进屋了,没一会儿就将弩拿了出来,拉着陆庭远就往外跑。
三年多来,山里的小动物也增加了不少,虽说没有大型的猛兽,但是黄鼠狼、野鸡、兔子却开始泛滥起来。
这些小动物都成了小灵儿日常练习弹弓和弩的目标,她现在几乎已经能百发百中了,就是想早点儿学弓箭。
女儿还小,陆庭远暂时不打算教他更多的武器。
不过,该启蒙和学识字了。
陆庭远从小也是念过书的,虽然没有参加过科考,但是起码的四书五经都还是熟记于心的。
这次他在京城也买了很多的笔墨纸砚,囤在空间里。
小灵儿经常见娘亲在看话本子,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字,只可惜她不认识,否则就不用娘亲看了话本子之后再给她讲故事了。
因此,她对学识字的积极性很高,这样的话,以后就可以自己看话本子,然后给娘亲讲故事了。
陆庭远和梁满满不知道她小脑瓜里的这些想法,本来觉得以小灵儿皮猴子似的野性子,肯定坐不住,会抗拒读书认字的。
但没想到小灵儿空前的配合,拿着书本,陆庭远念一句,她也跟着念一句。
启蒙读的是三字经,今天的任务就是记住以及会写第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十二个字,记住不难,但要是全部会写,不能临摹,自己单独写下来,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
小灵儿十分认真,爹爹握着她的手教了一遍后,就端坐在书桌前,握着毛笔,一遍又一遍的写。
晚上陆庭远给她检查功课的时候,小灵儿摇头晃脑的先把这句话背了一遍,然后一字不误的全部默写了下来。
梁满满直夸赞女儿,真是随了她的智商了!
听到娘亲夸赞自己,小灵儿也高兴,抱着梁慢慢的脖子,在她左右两边脸上中重工的亲了一口。
陆庭远在一旁,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嘴角忍不住漫上一层暖暖的微笑。
他爱的她,他和她的孩子,这就是他这毕生的追求了。
隔着窗子,方梦璃看着这温情的场面,羡慕的朝梁安说:“我们也生一个孩子吧。”
梁安拢了拢她的肩膀,“那我加把劲儿!”
说罢,就拉着方梦璃回了房,要勤奋耕耘,才会有收获。
……
秋天,是金黄色的,黄澄澄的玉米,春小麦也到了收获的季节,抬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金色的麦浪。
又到了收获的季节,下人们割麦子的割麦子,掰玉米的掰玉米,还有土豆和红薯,汉子们挥着出头,光着膀子,在秋阳下热火朝天的干活。
今年还种了另外一种农作物——棉花,雪白的花朵像云朵似的挂在枝头,十分喜人。
这种经济作物,在平时的时候觉得可有可无,但是在特殊时期,可就是一种“战略性”的存在了。
采棉花要趁晴天,下雨了可就会发霉的。
还好老天爷偏爱,半个月以来都是大晴天,满庭庄的粮食棉花都安全无恙的收进了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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