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青衫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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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让一开始想去那亭子,完全是因为好奇。觉得大威人费劲盖起来的亭子,该当是有什么特殊之处。联想到查干托洛盖中的棺材铺,更令赵让疑心大起。
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之间,竟然去到了。不但去到,还遇见了商十一和他的徒弟李雁云。看着手中的刀,赵让突然觉得世间事好似真的都有因果,从他在叶三娘的客栈中,一刀砍下了郑公子的脑袋起,就和这位素未谋面的北境刀王以及他的徒弟李雁云沾染上了瓜葛。
后来的种种,好似都有这两人的影子,但却一直到现在才碰面,并且还白得了一把天下闻名的利刃。与李雁云一战,看似结束的极快,实则也是凶险异常。这是赵让第一次用“势”的力量,效果却是出奇的好!
但事到如今,他还是没能琢磨明白,当初叶三娘对他说的“不用理会,自然水到渠成”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天底下还真的有能自己增长的功法?可先前赵让以“势”出的一刀,的确是让李雁云无法化解。以变化相生相克的刀法,遇上穷尽了变化的“势”之一刀,就犹如在聋子身旁敲打锣。
思考了大半路,赵让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越发觉得叶三娘该当不是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这个女人就像一个谜,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一定有谜底,但至今都无人能猜的出来。
亦或是很多人已经猜出来了,却不敢说。因为揭开一个谜一样的女人的答案,要么能彻底走进她的心里,要么脖子上就会挨上狠狠一刀。
清冷的山风迎面吹来,赵让额头上的汗珠子被吹的极凉,身子不禁打了个冷战。
松桃山并不高,但却隔绝了干燥的气候。
翻过山,便是西域上四国中,排名第二的单夜国国境。与兰末国不同,单夜国境内水草丰满,出产的马,品质都比兰末国高出一大截。并且气候湿润,阳光相对温和,被大威人称作塞外江南。若不是语言文字不通,以及生活习惯的差别,单夜国倒是个极为舒适的去处。
上山容易下山难,好在有向导带路,众人顺着来往商队压出来的车辙印,有条不紊的往山下走去。
“各位老爷都是有本事的人!往常下山都得走大半天的功夫,咱们估计不到两个时辰就能下去了!”
走到最后,反而是向导跟不上赵让他们的速度。普通人哪怕是山民,身体素质和武修也不能比拟。就连这其中最胖的西门大壮,爬山下山都如履平地,不喘大气。
“你是不是走不动了?”
西门大壮见向导的脊背越来越晚,手里还撑着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棍子,驻在地上,用以支撑。
“没有没有,老爷我还能走!”
向导生怕被看出来自己已经力竭,连忙挺直了脊梁,装作一副精神满满的样子。
西门大壮虽然脑子一根筋,反应慢,但并不代表他是个傻子,好歹还是看出这人是真有精神,还是装模作样。于是不由分说的,把自己粗壮的手臂往向导的臂弯下一横,几乎是单臂托住向导,一溜烟的往山下走去。
这样的确是省劲儿很多,在西门大壮的加持下,向导没多久就缓过气来,带着众人仅仅用了两个时辰左右,就从松桃山顶,进入了单夜国境内。
“各位老爷,前面就是单夜国的王城,我带老爷们进去,然后寻一处客栈住下,小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向导搓着手说道。
下了山,就代表最难的路已经过去,并且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当然,这种安全是针对老老实实的普通人而言的,对赵让他们来说,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
“好,你也辛苦了!”
赵让说着看了一眼西门大壮,后者会意的从怀里掏出来一锭银子,丢给向导。
向导捧在手里,口中连连道谢,极为欣喜将银锭揣入口袋里,还用手紧紧捂着,生怕它长翅膀飞了似的。
这般举动颇有些滑稽,看的西门大壮很是乐呵,觉得这向导可真是个财迷!殊不知方才他随手丢去的银锭,足够普通人家半年的吃用。
走在王城的街上,赵让也发觉单夜国和兰末国的氛围截然不同。这里的人们都很闲适,脸上都是轻松,好似没有忧愁。和兰末国人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截然不同。
向导知道大威人来西域,都得是出阳关,然后抵达兰末国,再到查干托洛盖,翻过松桃山。而松桃山前后的西域,大有不同,来过的大威人一开始都会有些困惑。
“老爷,兰末国因为距离大威近,所以危机感很强。那的人都紧张,不像这里。单夜国嘛,前面有兰末国挡着大威,中间还隔着一座松桃山。虽然山不高,却给这国储备了足够的水,可以说西域上四国中,单夜国的草场是最多、最好的!”
听着向导的解释,赵让明白了不少。
没有外敌的压力,本国的资源更是好到无以复加,生活在这里的人自然轻松清闲。毕竟不用多费力,就能得到其他人拼死拼活才能换来的生活,那抱怨和愁苦自然就少了很多。
不过赵让却有了个新的疑惑。
既然单夜国的资源和条件如此优厚,那为何在上四国中,只能排在第二?西域诸国的排名,基本是用战马的数量来衡量。按照向导所说,单夜国拥有西域最好的草场,自然也就能养育最好的战马,该当是在上四国中排第一才对!
“老爷,您说的没错!单论战马的数量和质量,整个西域,都没有国家能和单夜国匹敌。但是吧……这个国家不知道为什么,有可能是水土的问题,人一直多不上去。”
“这是什么意思?死的人多?还是生的人少?”
赵让追问道。
向导沉思了片刻,似是在组织语言。
“死的人都差不多。兰末国的人怎么死,这里的人也怎么死。应该是生的少!”
“这里许多人只有一个孩子。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想生都困难。要么是生不出来,要么是还没等到生的时候,就已经出去了……”
向导连说带比划的回答道。
赵让应了一声,觉得这点的确实古怪。
一时间,他都不想喝这里的水,也不想吃这里的东西了!但突然想到,自己是个连媳妇都还没娶的单身汉,操心孩子的事情,真是多此一举,不由得自嘲的摇摇头。
跟着向导在大路上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他的脚步停在一座客栈前。牌匾是西域文,赵让看不懂,便问元明空写的是什么意思。
元明空盯着牌匾上颇有些龙飞凤舞的字迹,看了许久后,说道:
“要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过来,意思是穿绿衣服的人。要是想文雅些,可以叫‘青衫客’。”
“青衫客?”
用这三个字当做客栈的名字,着实有些另类。
但细品之余,赵让却又觉得这三个字很有意思,耐嚼,颇有一种隐士游侠,深藏不露的意味,看来这家客栈的老板,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否则不会取出这样的名字来。
“这位老爷真是好学问!没错,此间客栈就是叫做青衫客!”
向导肯定了元明空的翻译,并接着介绍起来。
“店家以前也练过武,好像也是闯江湖的,是西域有名的剑豪,因为喜欢穿青色衣服,就被人们称作青衫剑豪,而他自己则喜欢叫自己青衫客。”
对于赵让这样的武修来说,一位西域的剑豪无异于很有吸引力!
“那他在店里吗?”
想到摇摇头,回答道:
“那位大人应该不在,他是个大贵族,这只是他很小的一个产业。而且每年夏天,他都会去邻国的葡萄园里酿酒。除了剑之外,他最喜欢喝葡萄酒,尤其是冰镇过的!”
赵让笑着说道:
“哈哈,大夏天的,哪里找来冰镇?”
向导冲着远方遥遥一指,赵让顺着他指尖的方向看去,隐约可见一座雪峰,上面覆盖着白皑皑的积雪。
“山顶上的冰雪,不会融化。那位大人就是从山顶上搞来的冰雪,来冰镇葡萄酒。”
赵让不禁咂舌……
为了一口酒,这剑豪也真是下了血本。且不论那么高的山,爬上去有多危险。在温度差别这么大的山上山下,取来的冰雪如何保存还是一个大问题。想要一直有冰镇的葡萄酒喝,就得源源不断的取来冰雪,要不是贵族,谁支撑的起这般消耗?
“那位大人除了客栈外,还有酒肆,还有商店,还有饭馆。哦对了,他还有单夜国中第三大的马场,落日马场!”
向导摆着指头边算边说。
落日马场这个名字,赵让是听过的。在大威,这四个字已然成为品质和奢侈的代名词!
落日马场每年最多只有几十匹被贩卖到大威,哪怕是其中毛色最差,身形最瘦弱的,都是千金难求。但凡成色好些,都采用拍卖的形势,价高者得。西门大壮的父亲为了装点门面,曾斥巨资一口气拍下四匹落日马场的健马,可想而知这其中的分量。
在西域,更是如此。
之所以去往大威的马匹如此稀少,就是因为整个西域都供不应求。
“凡有落日处,必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飞奔!”
若说“青衫客”这个客栈名,和剑豪的身份,使得赵让对这店家感兴趣起来,那落日马场的主人,却是就令他有些肃然起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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