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9 章 江湖剑雨(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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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
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以控制住。
太罪恶了,明天早上就吃白面汤吧,最多卧一个荷包蛋。
“谭哥,那边的灯笼更好看,还有猜灯谜的,我”贺兰固兴致勃勃地拉着谭哥挤过去,然后就看到周少东家跟个开屏孔雀似得在破灯谜博沈姐姐开心。沈姐姐还披了个斗篷,戴了面纱,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谭哥,咱们要不走吧”
谭昭好家伙,不愧是小青蛙口中的男妲己啊。
“走吧,人家暂时顾不上咱们,那边我看到有卖金桔的,陪我去买一些酿酒吧。”
等走近了摊子,谭昭才发现不仅有金桔,还有些山楂、板栗、鸭梨、荸荠之类,这会儿金桔才刚刚上市,味道有些酸涩,看得出卖得不是很好,倒是其他的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就直接包圆了,还给了送货钱,叫人送去客栈。
灯会一直持续到上半夜,贺兰固却是半分睡意都没有,回到客栈还在说着江南真好啊,等洗漱完躺在床上,直接秒睡。
第二天起来,还以为又要喊谭哥起床,没想到谭哥今天居然起得意外得早。
“愣着干什么去吃早饭,然后来帮忙。”
“哦哦”
沈柔章带着小阿辞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但谭昭来了酿酒的兴致,主要是囊中羞涩来着,所以他准备把昨晚买的材料都处理了,刚好也回赠周恕之一瓶酒,总不好他真的免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吧。
“大哥哥,你在玩什么呀阿辞也可以玩吗”阿辞今天穿了身俏皮的绿色衣衫,声音甜甜的,实在叫人很难拒绝。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把手洗干净,再把袖子束起来。”
阿辞当即点了点头,冲着娘亲甜甜一笑“娘,束袖子,阿辞不会”
沈柔章一个铁血剑客,开始生疏地替儿子绑袖子,等手洗干净,小阿辞高兴地投入了帮忙,反正大哥哥夸他比小哥哥干得好,他好开心哎。
不过小孩子毕竟精力有限,吃过中饭,就困得在沈柔章身上睡过去了。
“你把阿辞带过来,是准备让他见见周少东家”
沈柔章点了点头,她是个敞亮的人,本就做不来隐瞒的事情“不妥吗其实我来之前,芝芝姐劝我不要让他们见面。”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我这人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但你是悬水剑,如果你心里不开心,应该没有男人能够让你委屈自己。”
沈柔章却很会抓重点“
你居然不懂男女之情你看着,明明很讨女孩子喜欢。”
系统
“谢谢夸奖。”谭昭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一夸奖。
“不过仔细想想,谭兄你确实很难给女孩子安全感,你太自如了,在感情里,太过运筹帷幄的男人,会让女孩子觉得你不重视她们。”
系统这才对嘛:。
“所以,周少东家就是靠这个打动你的”谭昭反问了回去。
沈柔章
“我和他的事情,说来有些复杂,但他家门庭高大,我曾经跟他回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肯定不会嫁给他。”沈柔章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响起。
“江南周家,巨富之家,且还有皇商之名,家里是不是很豪奢”
“豪奢称不上,但处处精致,五步一景,十步一阁,就连传菜的侍女都步伐优美,谈吐得宜,我在他家,顶天了就是个烧火丫头。”
“过了哦,烧火丫头哪有你这般剑术和风姿的。”
“一点比喻,我并不畏惧他的家世,但我有我自己的顾虑。”沈柔章叹了一口气,“随舟,应该确实与我有血缘关系,我被随家丢弃时,已经记事了。”
“他说得不错,我的父亲随庭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对亲生弟弟随舟都可以算计,更何况是不得他喜爱的母亲。我母亲出身高门,谈吐诗书乃至于女红管家,样样做得都很好。但就因为她的长相偏秾丽,他就觉得我母亲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男人多可笑啊,一点事实根据都没有,就随意给别人下了判决书,他不仅厌恶我母亲,更厌恶我,他甚至认为长相类母的我,长大后也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谭昭
“但因为我母亲出身高门,哪怕没有生下嫡子,他也没办法休妻。但后来我外祖家因为一些事情落魄了,他立刻就休妻另娶,哪是什么外室扶正啊,他老早就相中了一位听说是宜家宜室的女子,后来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就看我愈发不顺眼了。”
“那位宜家宜室的女子,就很会揣摩他的心意,没过多久,出去烧香的路上,我就被丢弃了,若不是师父捡到了我,我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乞儿,或者被不怀好意的人卖进青楼,都是有可能的。”
“你回去过”谭昭敏锐地察觉到。
沈柔章点了点头“年少的时候,刚学了点剑,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便想回去替自己替我母亲讨个公道,可是我记忆中的家,早就没有了。”
“没有了”
“随庭做了点小官,好久之前就离开了那里,我找人打听过,但没有任何消息。”沈柔章笑了笑,“说起来,这还是自那之后第一次听到随家的消息,说不定再过不久我就可以实现年少时的夙愿了。”
谭昭是习剑的,他很明白一个剑客的心路历程“它阻碍你的剑道。”
“果然瞒不过你,我原本以为我早已放下,但时隔这么久,旧事重提,我依旧难以忘怀,或许我确实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
谭昭却言“沈柔章,你是习剑的,又不是修佛,记仇怎么了剑是伤人的兵器,心有怒火,只会将你的剑打磨得更加锋利,别给自己设太多的桎梏。”
沈柔章惊得抬起头,眼里却有自己都未察觉到的光亮。
自从师父死后,她就一直都是一个人悟剑,后来有了系统,系统的定位也不是当她剑道上的引领者,更多的,还是她一个执着地走在前进的路上。
她一直认为,习剑是个人的事情,但现在,她或许应该改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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